過去5年社會為罪案付出多少?城大研究料達3800億元 足建高鐵4次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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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賊人劫去一個銀包,損失的豈止銀包內的紙幣。懲教署委託香港城市大學研究,估算一宗刑事罪案由拘捕、檢控、服刑至更生所引致的開支,以及受害人的損失等,帶來的社會成本可達近24萬元。該研究參照外國統計方法,將本港去年整體罪案宗數,乘以受害人比例即4.6倍,估計去年有近28萬人直接受罪案影響,以此估算本港去年的「罪案成本」逾670億元,而過去5年,社會需為犯罪問題「找數」逾3,800億元,相等於可建高鐵香港段4次。

調查指,犯人由被捕、定罪到更生,平均牽涉社會成本達24萬元。(資料圖片)

該研究指,參照英國、澳洲的研究,一宗罪案可對社會構成的成本,可以分為司法及社會開支兩部分量化計算。在司法開支方面,該研究就此向政府各相關部門索取資料,計算由警察、司法部門參與案件後,各項程序所費開支,及罪犯服刑、更生開支。

在社會開支方面,包括受害人的損失、預防罪案所需開支,如一宗盜竊案發生後,市民為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而購置防盜系統;以及犯罪者自身付出的代價等,該研究就此另訪問了897名在囚人士,及91個協助在囚人士的非政府志願機構,如心理學家、醫生及宗教團體等。結果發現,經過各項計算後,平均1宗刑事案件可為社會帶來23.9萬元開支,稱為「犯罪成本」。

社會成本中包括負責拘捕的執法人員的人力成本。(資料圖片)

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崔永康指,參照外國統計方法,及據統計處2005年的有關刑事罪行的受害人研究推算出,受害人數目為警方拘捕人數的4.6倍,故今次研究將去年整體罪案約6萬宗,再乘以4.6倍,估計去年有近28萬人直接受罪案影響,最後以此估算出,本港去年的「罪案成本」逾670億元,而過去5年,社會需為犯罪問題「找數」逾3,800億元。

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崔永康(鄭秋玲攝)

另外,據懲教署資料,整體釋囚的重犯率,由1990年的39.9%下降至2014年的25.9%。

崔永康指,「每1%都可以量化為錢」,懲教署於過去5年來透過更生服務及社區教育,減低罪犯重犯機會及提高社會預防罪案,變相共為社會節省743億元「犯罪成本」。

崔永康指,今次研究計算所得的平均「犯罪成本」已算「保守」,原因包括成本計算方面,部分案件損失是無法「量化」,如謀殺案及性罪行案件,對受害人影響深遠,如相關及以後的醫療支出,甚至是「人命」是無法估量價值。另外,在受害人數目方面,除了受害人自己外,案件相關人士的家屬、朋友,亦可能會為有關刑事案件而付出代價,相信受害人規模比今次研究估計的更多。

他指,希望今次研究能夠提醒年輕人,犯罪的代價是好大,「唔好以為貪玩就去冒險犯事。」而是會為社會帶來沉重代價;並以此證明政府相關部門推動預防罪案措施是重要的,對社會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