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漢為重投社會學車 給考牌主任5千元紅包望過關 入獄半年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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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的男子,聲稱不想再由姊姊照顧,遂學車並想重投社會,惟他在第二次考牌考試時,卻給5000元紅包交給運輸署一名考牌主任,希望能換取駕駛考試及格,事後被廉政公署起訴。男子早前承認控罪,今(8日)被判入獄6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斥被告非常愚蠢地犯案,衝擊考牌制度,亦對其他考生及道路使用者不公,必須嚴懲,以警傚尤。

被告張欣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被判入獄半年。(資料圖片)

律師指被告只想讓家人知他能重投社會

無業的被告張欣(41歲)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辯方求情時形容本案實屬不幸事件,被告犯案是因為在家人保護下封禁太久,一心想讓家人知道他可重返社會工作,才會愚蠢地犯案,他後來亦明白司機一職並不適合自己,故打算重投飲食業,並會定期接受精神科處方。

稱不想再由姊姊照顧

辯方又指被告的父母及3位姊姊及外甥均有到庭,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他們自責未有好好照顧被告,但指被告自小孝順,品格良好,犯案只是不想再被姊姊照顧,而案發時沒有發病。

第二次考試把紅包交考牌官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4月5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第二次參加私家車路試,被告登記後登上一輛私家車。當考牌主任上車時,被告向他提供一個紅包,並說「阿Sir,見面禮,請收下。」雖然考牌主任拒絕接受,但被告再次向他提供紅包。

對考牌主任稱是見面禮

當考牌主任查核被告的香港身份證及學習駕駛執照時,被告將紅包放在考牌主任的寫字夾板上,並再說:「阿Sir,見面禮,請收下。」

當考牌主任打開紅包,發現內裏有數張1000元鈔票。考牌主任隨即向中心主管報告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舉報。

案件編號:KTCC104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