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議員】上訴期准延至下月11日 暫只有梁國雄表示會提上訴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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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及羅冠聰,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根據法院規定,四人的申請上訴期限延至9月11日才屆滿。除了「長毛」梁國雄已完成法援申請手續,表明有意提出上訴,姚松炎及劉小麗早前曾透露口風,傾向不提出上訴。至於羅冠聰一直沒有向外界透露其上訴意願。

高院於上月14日頒下判詞,指四人的宣誓均有其不當之處,認為四人確是蓄意地作出行為,令宣誓不夠莊重地進行。法官又指,各人對自己宣誓的主觀解釋,與本案無關;而立法會秘書長曾接納宣誓,亦對法庭無約束力,而法例要求的「莊重」和「真誠」,只是常人理解的標準,毋須法律條文再加以定義和解釋,認為四人均不乎法例要求,故裁定四人的宣誓無效,立法。

案件編號:HCAL 223-226/2016 , HCMP 3378、3379、3381、33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