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劏房】安置制度僵化 租戶陷無間地獄:我們根本無得揀

撰文:羅嘉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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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中的「無間道」,為無間斷遭受大苦之意,套用在香港,無間道或許就在工廈劏房之間。
屋宇署一封清拆令,工廈業主逐客,劏房戶就要搬走,租不起貴幾倍的私樓劏房,或留守,或搬到其他工廈去,憂隨時又遭迫遷,大呼「我們根本無得揀!」政府卻擬進一步嚴打,社工罵政府只顧迫遷,不理安置,更因業主不願聘執達吏清場,就不讓居民入住臨時收容中心,制度僵化令基層倍增苦難。

致華工業大廈業主接獲屋宇署清拆令後,即派員封了露台劏房,有街坊即時無家可歸。(羅君豪攝)

工廈劏房迫遷故事大同小異,新近一個發生在葵涌致華工業大廈13樓一個角落,以往劏成12個蚊型單位,23名居民共享廚廁,月租700元至2,400元;5月底業主接到屋宇署清拆令,勒令租戶6月底遷出。

如今已將近8月,裡面仍有8戶人家滯留,滯留皆因付不起私人市場屋租。當中梁氏一家三口,單靠丈夫做渠務工的1萬餘元薪金生活。3歲女兒剛考入附近幼稚園,父母花了數千元買校服和課本等,已沒餘錢租同區私樓劏房,梁太心願是直接入住葵涌石籬中轉屋。

工廈長長的走廊,成了劏房家庭小朋友的嬉戲地。(羅君豪攝)

再遷至工廈:住得一天得一天

現時工廈劏房潛藏著大批基層之中的基層,63歲戴先生是保安員,每月領萬餘元薪水,卻剛超出申請公屋的一人家庭入息上限數百元,數次遞交申請表亦遭打回頭。結果他住在致華60呎劏房,月租1,700元,單位沒窗沒冷氣。

直至遭迫遷,他看了區內4個私樓劏房,50平方呎單位月租3,100元,80呎是3,500元至3,700元,50呎天台屋亦要2,500元,且沒冷氣、抽氣扇。最後他還是挑了個工廈劏房,約80呎,月租3,300元,簽約一年,與其餘4伙人共同客廳、廚廁,貪其有冷氣。不擔心政府嚴打到來,又被迫遷?「現在是住得一天得一天,不能想太多了。」

戴先生遷出致華後搬到另一工廈劏房,終於有窗有冷氣。(盧翊銘攝)
戴先生小小的工廈劏房只有約80呎,月租3,300元,平均每呎41元。(盧翊銘攝)

每幢工廈都有人住?

從致華遷出的住戶,基本上只是搬到別的工廈去。單親媽媽張女士打工月薪12,000元,與兒子自2010年住在私樓百呎劏房,見租金由1,700元、2,800元、3,500元、4,300元,到2015年升至4,500元,迫她搬到致華工業大廈那80呎劏房,月租回落至3,000元,喘了一口氣。

「我們根本無得揀!」遷出致華後,她與兒子落戶同區另一幢工廈,「我很無奈,但無辦法,如果又被趕,我唯有搬回致華『打地鋪』。」她突然走到大廈窗前位置,手指向外面就說:「附近差不多每幢工廈亦有劏房,天台都有人住,政府如何趕?他們都是租不起私樓、無選擇的人,政府要嚴打,他們所有人住哪裡呢?政府有沒有了解基層生活呢?」

縱使高樓大廈林立,但基層市民要覓得一個安樂窩並非易事。(羅君豪攝)

業主拒聘執達吏清場 居民無法入往收容中心

協助致華居民的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發言人洪一蘭直指政府「借刀殺人」,下令清拆卻不作安置,葵涌區私樓百呎劏房價位已漲至近6,000元,要另覓居所屬「不能也,非不為也」,居民隨時無家可歸。大聯盟拉隊到屋宇署留守請願,終迫使屋宇署、房屋署、社署跨部門會議,暫緩清拆單位,至立法會申訴部跟進程序完成為止。

類似情況屢見不鮮,去年觀塘時運工廠大廈天台劏房,因僭建遭屋宇署勒令清拆,導致10多戶、近30人面臨迫遷。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呂綺珊憶述,當時屋宇署人員表明,業主不派執達吏清場,居民就無法入往臨時收容中心,但業主不願花錢聘執達吏,至今仍有4戶人滯留該天台,居民大呼無奈:「唔通我哋要自己夾錢,請個執達吏,清走自己?」

點解政府一味迫佢哋(工廈劏房戶)走,卻不幫佢哋遷出?政府不支援,佢哋唯有逃到另一幢工廈。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呂綺珊

社協保守估算,本港有逾10,000戶工廈劏房,數字且不斷攀升。屋宇署自2012年至2017年5月底共巡查118幢工廈,發現129個被用作居住的單位,部分涉劏房,發出255張法定命令,當中219張已獲遵從,又對未有遵從法定命令的業主提出了31宗檢控。發展局擬進一步嚴打工廈劏房,包括讓屋宇署人員能進入涉嫌作住用的單位調查、刑事檢控單位業主、二房東及營運單位的公司董事。

房署憂直接安置中轉屋鼓勵租住工廈

工廈劏房住戶希望可入住房屋署的中轉屋,等待上公屋。但根據現行政策,中轉房屋不接受公開申請,受屋宇署取締工廈劏房行動影響的住戶可經轉介,短暫入住屯門寶田臨時收容中心,期間須自行另覓居所,如住上3個月及通過「無家可歸評審」、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準則,方獲安排入住中轉房屋,再輪候公屋。

房屋署解釋,若容許工廈住戶直接入住中轉屋,對合資格及輪候多時的公屋申請者,及現正居於臨時收容中心接受「無家可歸評審」的人士不公平,亦可能讓公眾誤以為住工廈是入住中轉房屋及公屋的捷徑,令更多人租住工廈。

議員力數三大僵化位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稱,一旦落實刑事化,工廈劏房業主將加速清走租客。他指現時制度極僵化,一是必須由屋宇署下令清拆,工廈劏房戶方有機會入住臨時收容中心,單純由業主向租戶發律師信迫遷,屋宇署將列作「私人租務糾紛」並置身事外;二是屋宇署發清拆令時,其社工隊不會同步作支援,只待居民敲門求助,三是屋宇署、房屋署、社會福利署三個部門,經常互相推搪。

政府執法不應變相懲罰租客,大家知道工廈理論上不可居住,但同樣政府理論上亦承諾了4年半可以『上樓』!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

上文節錄自第72期周報(2017年8月7日),原文題為《制度僵化 逼遷戶難安居 工廈劏房無間道》,現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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