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旺角商廈被警截查 懷胡椒噴霧誤傷自己 涉藏火器被捕送院
今(3日)晚上7時33分,軍裝警員在旺角奶路臣街11號遠東發展大廈執行「高空巡邏」反罪惡行動時,截查一名年逾50歲形跡可疑男子,在他身上檢獲一支胡椒噴霧劑及少量懷疑毒品,遂採取拘捕行動。
現場消息指,男子聲稱該支胡椒噴霧劑購自淘寶,並與警員發生爭執,其間噴霧疑不慎流出,疑人的手部沾有液體後,又以手捽眼,令眼睛感刺痛,報稱不適,警員召來救護車將他送院檢查。案件被列作持有火器及藏有危險藥物處理。根據香港法例,市民持有胡椒噴霧劑及催淚彈藥劑均屬違法。警方會引用火器及彈藥條例第十三(1)及(2),控告涉嫌者無牌管有槍械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