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陳章萍入稟勞審處 聲沙作供 向學校法團申索近35萬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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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早前遭學校校董會罷免後,今日首度現身,入稟勞資審裁處,向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申索近35萬元,案件今早聆訊。
早前在鏡頭前哭訴的陳章萍稱手部受傷仍有返回興德,久未露面的她現已剪短了頭髮,不過右手仍包紮了紗布,在庭上作供時聲音沙啞。

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遭學校校董會罷免後,申請入稟勞資審裁處向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申索。(梁鵬威攝)

陳章萍在審訊完結後約40分鐘才離開勞資審裁處,引來大批傳媒追訪,但她並無回應有關申索金額或刑事案件進度的提問,僅向記者鞠躬稱「小心」及「多謝大家關心」。

負責處理案件的署理主任審裁官何慧縈表示,知悉陳章萍仍涉及刑事調查,而勞資審裁不能由律師處理,通常為避免宣誓人士的作供會成為入罪事項,勞資審裁處會建議在刑事程序完結後才進行審訊。

宣布無限期押後案件

經陳章萍及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代表區錦燦同意下,審裁官宣布無限期押後案件,而他們可在所有刑事程序後自行寫信申請恢復審訊;審裁官同時要求他們需於完有刑事程序完結後14天內通知勞資審裁處,以告知案件進度。而審裁官在庭上曾以「陳校長」稱呼陳章萍。

庭上未披露陳章萍追討的金額。據了解,陳章萍向興德學校申索合共近35萬元的薪金及代通知金。

申索包括復職或再次聘用
據申索書資料,陳章萍暫時向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申索款接近35萬元,當中包括約24.2萬元代通知金、逾8.9萬元長期服務金,以及逾1.8萬元額外7天在有薪病假期間解僱的人工補償。另外,她的申索亦包括按《僱傭條例》第32P條規定的補償,但有關數額有待評估。同時亦包括復職或再次聘用命令。

據申索書資料,陳章萍每月工資為77,320元,再加上3585元津貼(Acting Allowance)。

而申索理由包括「在沒有給予充份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情況下終止僱傭合約」,以及在沒有正當理由及違反《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沒有支付長期服務金的情況下遭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