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棄藥水】四部門冷待兩周 食環涉雨水渠傾倒 消防環保終跟進

撰文:呂凝敏 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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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被胡亂棄置藥水,由四大政府部門互相推卸懶理,到食環署昨(9日)晚胡亂傾倒於雨水渠,經區議員揭發事件,至今早環保署及消防處又派員到場積極跟進。葵涌石蔭邨垃圾站外,上月25日開始,有人棄置逾百包藥用稀釋劑,其間民主黨葵青區議員林紹輝曾向警方投訴,惟兩周來警方、消防處、食環署及環保署四部門互相推搪。

香港01昨午報道事件後,至昨晚林紹輝發現,食環署衛生督察帶同工人到場,並將該批懷疑藥物包戮破及將液體就地倒入雨水渠內。林質疑有人污染環境。香港01記者今早到場了解事件,發現該批藥物包已被清走。雨水渠懷疑受到違例傾倒污水,環保署職員到場,抽查雨水渠內的渠水,亦有消防員到場拍照記錄。

林紹輝對多個政府部門卸責事件感到不滿,表示今日會在社區事務委員會,向涉事部門提出質詢,對處理廢料是否有既定程序。

石蔭邨垃圾站外的懷疑棄置藥物包已被清理。 (鄧栢良攝)

逾百包藥用稀釋劑被隨街棄置石蔭邨垃圾站外已逾兩周,區議員林紹輝曾就事件向警方投訴,卻被當「人球」,警方、消防處、環保署及食環署先後表示並非負責部門,至昨日(9日)林才獲通知,食環署會於今早(10日)到場清理廢料。

惟林紹輝昨晚9時許到場,竟發現有衛生督察帶同工人到場,將紙皮箱內的藥水瓶戮破,令內裡液體就地倒入雨水渠,質疑當局此舉隨時令一些化學品隨雨水渠流進社區公共設施,有機會危害居民健康,並要求環保署盡快到場化驗有關液體成分。

或違《水污染管制條例》

根據涉事懷疑藥物包的包裝標示,內含氯化鈉(Sodium Chloride)、無水硫酸鈉(Sodium Sulfate Snhydrous)、緩沖劑(Buffering Agents)、抗真菌劑和抗細菌劑(Anti-fungal and anti-bacterial Agents)等成分。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將污水排入雨水渠,即屬違法。

環保署職員渠內抽水化驗

記者今早到場了解事件,發現盛載該批懷疑藥物包的藥水瓶及紙皮箱已被人清走,有三名環保署職員到場,以氣泵將雨水渠渠水抽走,放入白色膠樽內,帶走數樽返署方化驗。環保署職員表示,需化驗涉事液體的成分,事件仍在調查中。至中午12時許,消防處亦派員到場了解,拍照記錄,並解釋若屬於一般垃圾,應由食環署處理,若包含化學物質,便需由環保署負責,如裝有大量危險物品,則是由消防處處理。

有上址的外判清潔工人表示,早前發現垃圾站外有大批液體被人棄置,惟有食環職員向他們表示不要移動該批物品,故清潔工人沒有主動處理。該名清潔工亦表示,曾有食環署職員到場拍照記錄,惟至昨日才有人到場處理。

民主黨葵青區議員林紹輝表示,就昨晚目擊有人就地將懷疑化學液體倒入雨水渠一事,將會向環保署錄取口供,並會在今日的社區事務委員會,向涉事部門提出質詢,對處理廢料是否有既定程序。據了解,食環署及環保署亦會派員出席會議。

林紹輝又指,今年初灣仔盧押道一名康文署外判清潔工婆婆,在垃圾站外將清水倒落地,被食環署職員當作「亂拋垃圾」,須繳付1,500元罰款,令婆婆受驚落淚,事後有市民質疑傾倒清水是否觸犯罰則,認為兩事件的情況近似,食環署卻執法有別,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