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扮家長請補習老師 騙取450元性罪行查核費 大學生應徵中招

撰文:邵沛琳 鄧栢良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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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20日)警方於香港仔置富道拘捕41歲姓楊疑犯,他報稱自己任職私人補習老師。(鄧栢良攝)
警方檢獲電話、電腦及由A4紙列印的收據。(鄧栢良攝)

警方保護兒童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反成騙徒犯案手段!

今晨,警方就「以不誠實手段取得財產案件」拘捕一名男子。事發在8月29日,一名男大學生於網上論壇宣傳個人補習服務,一名41歲姓楊男子發現帖文假扮家長,致電稱有意想聘請對方當私人補習老師。但是,疑犯要求對方支付450元「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費用,兩人遂於沙田一間餐廳見面及繳費,疑犯更向受害者發收據。

疑犯後稱任私人補習 警撿收據電話

惟疑犯得手後就失去聯絡,並未為對方安排補習工作,至10月受害者懷疑受騙於沙田警署報警;今晨(20日)警方於香港仔置富道拘捕41歲姓楊疑犯,他報稱自己任職私人補習老師數年,主要為中小學生補習,但是他無實際正式教師資格,他亦無子女。

疑犯曾有同類案底 去年因騙取保證金 判囚8星期

據資料顯示,姓楊疑犯有同類型行騙前科,他過往有7次案底,包括爆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於去年7月至8月曾欺騙3名補習老師,訛稱自己正替兒子聘請補習老師,藉此騙取數百元的保證金。事後他遭警方拘捕,他承認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終判囚8星期。據了解,疑犯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院。

警方檢獲電話電話卡 現金及A4紙收據

警:不排除有潛在受害者

警方檢獲兩部電話、電話卡、一部電腦、數百元現金及由A4紙列印的收據,相信由疑犯自製的收據,列明為收取「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費用,收據更列明不可退款,並且要求對方簽名作實。警方不排除有潛在受害者。案件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警方呼籲任何人士如曾遇過同類的犯案手法而未有報案,或有相關資料提供,請致電 36611702 或 36612638 與調查人員聯絡。

機制查幫助僱主 核合資格申請人

今次事件,疑犯要求受害者支付450元「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費用,但是警方的收費只是115元,收費高出4倍。根據資料,「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是讓聘請僱員從事與兒童有關工作、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僱主,得以查核合資格申請人,有否任何附錄所載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方面的刑事定罪紀錄。機制旨在幫助僱主評定合資格申請人,是否適合擔任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的工作,並加強保護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使他們免受性侵犯。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申請需要:
1. 所有申請人應親身前往警察總部辦事處辦理手續。
2. 有關僱主發出的僱主證明書,以證申請人可能會受聘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
3. 費用每人港幣 115 元,需要在警察總部付款。

(鄧栢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