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台仰准離港 赴達賴喇嘛居住地交流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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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台仰申請改保釋條件到印度出席會議擔任講者,將談論香港自由及人權情況。(資料圖片/鄧子盈攝)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因年初一旺角騷亂事件,遭起訴一項暴動罪,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堂。黃表示4月獲邀到印度,出席一個海外民運組織的交流活動。法庭批准他更改保釋條件出席活動。

黃獲法庭准許他在4月26日至5月5日離開香港,惟須在現有的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萬元保釋條件上,另額外付5萬元保釋金。除了離境時期,黃的保釋條件不變,包括禁足令﹑及一周三次到警署報到。鑑於律政司表示,需時進行更多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

黃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 該名為「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的會議,旨在推廣中國境內各文化和宗教的共識,及討論國際間的非暴力視野,將有1000名年青領袖出席。會議地點同為藏傳佛教領袖達賴喇嘛在印度居住地達蘭薩拉(Dharamsala),並為西藏流亡政府之地。

黃其後透露,自己一直信仰藏傳佛教,惟被邀至當地擔當講者及參與者,並不涉及宗教事宜,只望談論香港民族問題,令不同民族能明白香港的人權及自由情況。被問及有關討論會否涉及本土意識,黃回應不止於此範疇。

控罪指,黃台仰(22歲)涉嫌在今年年初一(2月8日)晚上至年初二(2月9日)凌晨,在旺角與其他人參與暴動,違反《公安條例》。

案件編號:KCCC67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