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電價」擬設15年保證期 電價水平每年檢討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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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今年中公布將與兩家電力公司商討引入「上網電價」計劃,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期望明年上半年能擬定出細節。
消息指,政府與兩電目前屬意制定一款「上網電價」計劃,並就電價設15年保證期,而港府會每年檢討電價水平一次。有環團建議政府參考海外經驗,例如參考韓國首爾做法,由政府牽頭成立債券,讓市民參與水塘、岩石陂等太陽能項目投資。

水務署今年2月在石壁水塘試行先導計劃,安裝了香港首個浮動太陽能板發電系統。(綠色和平圖片)

為減少碳排放,政府將引入上網電價,鼓勵私營機構及社區投資並使用可再生能源。透過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如太陽能,投資方可用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轉售予電力公司,以此獲利及「回本」;同時,電力公司亦會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買家可向外展示其合乎減少碳排放。黃錦星日前出席活動時交代,目前仍在商討兩電引入「上網電價」一事,期望明年上半年能擬定出細節。

消息指,政府與兩電目前傾向制定一款「上網電價」計劃,並就電價設15年保證期,但政府日後每年會檢討電價水平一次,確保之後的新項目能提供足夠投資誘因,據知港府亦有意設立法例平衡公眾疑慮,但政府項目不會參與「上網電價」計劃,公營機構項目會否參與則仍是未知數。

環團倡設電價水平及回本期

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及350.org表示,希望政府制定政策時參考海外經驗,制定「上網電價」水平,並設8至10年回本期。團體又指,政府應每隔1、2年檢討「上網電價」的水平,以反映可再生能源最新的市場價格、成本及覆蓋率,參考過去兩電的電費加幅,以每年1.5%電費收入為「上網電價」的總額設家上限。有關組織建議,參考韓國首爾的「太陽能公民基金」做法,由政府牽頭成立債券,讓全民參與投資可再生能源。

首爾市政府的「太陽能公民基金」其中一個項目,位於首爾地鐵9號線開花車廠的太陽能發電站,裝機容量1兆瓦,每日發電量足夠提供予350個家庭使用。(綠色和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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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地區如日本、韓國早年已引入「上網電價」,並推行可再生能源債券以鼓勵發展。韓國延世大學環境、能源與人力資源發展中心主任李泰東表示,首爾市政府於2012年推出「減少一座核電廠」的能源轉型運動,加強使用可再生能源。措施包括於2013年起為少於容量50千瓦的小型太陽能生產者提供額外補貼,資助以每千瓦小時50韓圜計算,年期可達5年,至今年為少於容量100千瓦的生產者,補貼每千瓦小時100韓圜。

韓國延世大學環境、能源與人力資源發展中心主任李泰東應邀到港出席研討會。(鄭秋玲攝)

另外,首爾市政府牽頭設「太陽能發電公民基金」,提供四個地鐵車廠設置太陽能板發電系統項目,予公眾投資認購。首批基金於2015年開售,投資額上下限約為7000港元至70萬港元,吸引逾千名市民成功認購,基金保證3年內平均每年可獲4.18%回報,每半年支付利息收益。該項目淨收入約972萬港元,回本期為9年。市政府為鼓勵投資,在閒置公共設施,如濾水處理廠等,提供優惠租金予多間電力公司設太陽能發電站。

李泰東認為,讓公眾有機會投資可再生能源投資,「並非只是與錢有關,而是提供參與機會。」藉此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他認為,香港亦有條件推出類似投資項目,相信並非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