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草擬法案要幾耐? 政府消息:或逾兩個月

撰文:李偉欣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午表決通過,將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納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將展開本地立法程序。
政府消息指,草擬本地法案過程複雜,亦不只涉及一個部門,估計需要一段時間,不是一兩個月內可以完成的事,意味最快明年初才能將法案提交立法會。
身兼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要求,政府以「白紙草案」形式先諮詢公眾;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梁美芬則認為,難以把細節逐項諮詢公眾意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視覺中國)

雖然《國歌法》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要在香港正式落實,仍需經多個程序以完成本地立法(見下表)。

本地立法程序步驟
1. 由政府草擬草案
2. 行政會議討論並通過
3. 將法案刊登憲報
4. 把法案交付立法會審理,進行首讀及二讀
5. 把法案交付內務委員會,成立法案委員會詳加研究
6. 將法案恢復二讀辯論
7. 法案如通過二讀、全體委員會階段及三讀程序,才成為法例

梁美芬表示,現時立法會仍需處理修改《議事規則》及高鐵一地兩檢議案,加上未來還要審議財政預算案,保守估計要完成整個本地立法程序需時約九個月至一年。她建議,政府現時應「兩條腿走路」,準備本地立法事宜的同時,亦應進行公眾教育,「唔好等到立法先做教育」。梁美芬又呼籲非建制泛不要「拉布」,越遲立法對他們來說是「百害而無一利」。

對於有民主派人士要求政府應以「白紙草案」的形式諮詢公眾,梁美芬認為,民主派不理解全國性法例適用於香港的原則,指出本地立法是體現普通法的原則,難以將所有細節臚列逐項諮詢公眾。

范徐麗泰表示,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 人大常委沒有為《國歌法》本地立法定下死線。(資料圖片)

范徐麗泰:人大常委會無為本地立法定下死線

於北京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 人大常委會審議《國歌法》時並無為本地立法定下死線,亦無深入討論港澳將來如何進行本地立法。她指,香港已有國旗法及國徽法,國歌亦屬同一地位,代表國家尊嚴,故本地立法時的刑罰,應與國旗法及國徽法相近。她續指,《國歌法》已列明奏唱時要肅立,相信極大可能反映在本地立法上。

范徐麗泰又說,會議上並無討論追溯期事宜。對於早前本港出現噓國歌事件,范徐麗泰認為,有關行為不足以構成足夠理由,令《國歌法》於本地立法時設立追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