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述子遭同學用擦膠塞耳 今晚全身麻醉取出

撰文:羅卓敏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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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軒仔母親透露,手術已於晚上約10時完成,成功取出染血擦膠。
一名於屯門上學的小一男生上周五疑在校內遭一男一女同學掌摑、用手指篤眼及用鉛筆插耳,求醫期間更發現耳內塞有一截估計是鉛筆頭甩脫的擦膠。事主母親余太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兒子今晚(18日)會做全身麻醉手術,將塞於耳朵逾一周的擦膠取出。
余太受訪時更一度哽咽,指兒子遭受粗暴對待早於9月初開始,曾被同學掟至全身粉筆痕。
消息指,事件中欺負同學的男童有情緒問題,也曾不恰當對待其他同學,正由社工跟進。

事主就讀於屯門龍門路中華基督教會何福堂小學一年級,左眼微絲血管爆裂,右耳深處更塞有一粒鉛筆的擦膠粒。(受訪者提供)

事主軒仔就讀於屯門龍門路中華基督教會何福堂小學一年級,其母親余太接受訪問時表示,軒仔上周末起情緒不穩經常喊,因此未能察覺眼角見紅。至本周四(16日)她因軒仔腳痛,帶他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診,才發現兒子左眼微絲血管爆裂,右耳深處更塞有一粒鉛筆頭的擦膠粒,醫生嘗試將擦膠取出,但由於擦膠塞得太入及太緊,而無法取出。余太憶述過程時一度哽咽:「好驚,整到流咗好多血!」她表示,兒子今晚會全身麻醉施手術取出擦膠。

(中華基督教會何福堂小學官網照片)

早在9月有人將粉筆掟向男童頸

余太稱,事緣上周五軒仔的同學在轉堂期間,用筆插他右耳,導致擦膠粒塞在耳中,亦有同學兩度用手指篤兒子的眼睛。 事發後,軒仔經常哭喊,而且不欲上學及說話,並數次向她表示:「媽咪,我喺天堂等你!」

由於懷疑兒子遭受欺凌,余太自周一起便向學校請假,過去一星期亦沒有上學,周二曾帶同兒子回校見主任交代及了解事件,但至今校方稱只涉及一名學童,但對方哭着否認,校方將於下周三給予調查回覆。

余太稱,兒子早於九月初、開學不久便遭受粗暴對待,當日接放學期間發現軒仔頸部滿布粉筆痕,細問下才得悉他被人掟粉筆。事後余太雖有向班主任投訴,班主任亦回覆稱已懲罰該名同學,但事情沒有因而終止。

疑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屯門龍門路中華基督教會何福堂小學。(中華基督教會何福堂小學官網照片)

警方列雜項事件處理

余太直言,軒仔在開學初期仍十分喜愛上學,甚至曾畫一幅學校的畫貼在家中玻璃櫃中。然而至十月初,軒仔卻將該幅圖畫剪爛,當時已感到兒子已不愛上學,期間雖曾向校方投訴,惟最後釀出今次更嚴重的欺凌事件。

余太表示,昨日已就事件報警求助。警方昨日(17日)接獲一名42歲女子報案,指懷自己7歲的兒子於11月10日,遭一名年齡相約的同學,於屯門龍門路一間學校,將膠擦塞入耳仔,要求向警方備案,及向學校老師及社工尋求協助,案件現被列入雜項事件處理。《香港01》曾向校方查詢,但暫未獲回覆。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少年犯條例》,假定10歲下兒童無犯罪意圖 ,故警方未能作出起訴。(陸偉雄大律師事務所圖片)

消息指,受到不恰當對待的同學多於一人,涉事者為一位有情緒問題的學生,一直有社工跟進輔導。

「疑犯」不足10歲 大律師指警方未能起訴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少年犯條例》第3條「刑事責任的年齡」,「10歲以下兒童不能犯罪。」陸指,控方在刑事案舉證時,要證明涉事者有犯罪意圖及犯罪行為,但條例假定10歲以下兒童無犯罪意圖,即不知道犯法的行為,行為有傷害性,故警方未能作出刑事起訴;亦由於在法律上不構成罪行,警方亦未能作出警司警誡。

社工:玩係要有界線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家庭健康促進中心督導主任伍偉湛表示,若初小學生作出欺負同學的行為,大部分情況下涉事學生非出於惡意,而是多屬貪玩或整蠱心態。他分析,有關行為涉及不同原因,如家庭管教放任、受網上不良資訊或朋輩影響,部分透過欺負社交能力弱的學生,以從中獲得優越感。

伍偉湛建議,校方應嚴正向該學生指出有關行為可屬欺凌行為,傷害同學身體;亦要作出輔導跟進,了解學生行為動機,並說明何為恰當的社交行為:「玩係要有界線。」他續指,若校方無視情況,只會令欺凌者認為無須承擔後果,行為變本加厲,令欺凌文化蔓延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