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評「共產黨好偉大」論 林新強:因我敢言 促盡早立法23條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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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黨好偉大」。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2014年高調為《一國兩制白皮書》護航,觸發律師會會員對他發起不信任動議,在動議獲通過之下,林新強最終辭職。
時隔三年,林新強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當年只是「在其位,謀其政」,形容自己敢言,又批評傳媒斷章取義。談及《基本法》23條,林新強強調愈早立法愈好,但條文將會比2003年立法時更嚴謹。
現備戰參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林新強不知道有否獲中聯辦祝福,但已向中聯辦表達意願。

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曾於2014年表示「共產黨好偉大」,高調為《一國兩制白皮書》護航,終被會員投以不信任票。(陳嘉元攝)

2014年6月,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一國兩制白皮書》),首度提及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一度引起社會嘩然。《一國兩制白皮書》闡述「港人治港」時,指出法官在內的治港者需要愛國,更在法律界引起激烈迴響。

時任香港律師會會長的林新強當年高調為《一國兩制白皮書》護航,除了認為香港的司法獨立不會受影響,他更稱「我覺得共產黨好偉大,因為它將我們的國家帶領到一個新紀元,我好欣賞他們。」,觸發律師會委員對他發起不信任動議,最終動議獲得大比數支持通過,林新強及後辭去會長一職。

憶述當年風波,林新強認為自己只是「在其位,謀其政」:「當你在一個地方看到有些事情發生時,你要敢言,明白事理。」他表示言論僅反映事實,又批評傳媒斷章取義,指當時有解釋共產黨偉大的原因。

林新強已表態參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對於以香港律師會前會長身份加入國家立法機關,會否帶來政治敏感的問題,他解釋目前內地大力提倡依法治國,內地可借鑒香港普通法優越的地方,讓國家完善司法制度,而直接參與的方式,就是以政協或人大身分參與國家事務。他亦認為,擔任人大會有助香港市民:「如果有了人大身分,我覺得比任何律師會會長身份更加有用。」

對於近日盛傳獲中聯辦「祝福」名單上出現自己的名字,林新強指不知道有否被「祝福」。他解釋公開表明參選前,並無向中聯辦表達有意參選,但其後在通訊群組,向中聯辦官員透露意願,群組中包括部長級和處長部官員,但未獲回應。至於有否得到泛民選委支持,林新強表示碰到就會爭取,但笑言吃白果:「他們不出聲,好似中聯辦官員般不出聲,笑一笑便走開了。」

在專訪中,林新強就《基本法》23條立法等爭議法律議題發表意見。林新強強調,愈早為23條立法愈好,不過基於社會變得激進,條文將會較2003年推動時更嚴謹:「董先生年代成功立法的話,條文會寬鬆點。現在立法的話,我相信中央未必接納當時的條文,因為當時沒有現在的情況出現,現在的社會比當時激進,尤其是港獨,這踩到國家底線。」

至於《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時應否設追溯期,林新強指出,雖然香港現行普通法一般不設追溯期,但普通法會隨社會發展而改變:「我們有我們的發展,香港普通法內有(人大)釋法,釋法最高的權力機構是人大常委,我們的普通法正在改變,在走「偏偏地」的一條路。」他形容追溯期乃小事一椿,不用「講死」有或無。

至於政府日前改口風,未有再提及以《基本法》第20條,作為高鐵西九站一地兩檢的法律理據,林新強則以外地例子為例,有信心一地兩檢無問題:「加拿大和美國,英國和法國都可以做得到,為何我們同屬一個國家可以有這麼多問題?」雖然暫時欠缺明確的法律基礎,但林新強認為別被法律綁死:「其實法律是幫助大家,綁死自己不行,不行的話自己就創造一條法律便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