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然談校園港獨 稱獨立須尋求法理基礎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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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港獨思潮近年成風,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李浩然今日(24日)出席教師《基本法》講座,他被問到如何處理校園港獨議題時指,一個地方要求獨立,只可從戰爭或具法律效力的公投解決,若香港要求港獨,必須尋求法理基礎,否則不具獨立的權利:「經過全國人大同意,你咪獨立囉!」

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李浩然出席教師《基本法》講座時指,若香港想獨立,應尋求全國人大決定。(胡家欣攝)

有23間中小學及幼稚園的仁濟醫院辦學團體,在教師發展日舉辦教育研究會,當中包括《基本法》講座環節,由曾製作受爭議的官方《基本法》教材的李浩然主持。有老師在提問環節時問到,如何配合《基本法》精神下,在校園處理港獨議題,以及討論內地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劉霞等不公平事件。

李浩然:港獨非只可港人做決定

李浩然在會上指,近年世界「本土化」成為大趨勢,若香港想獨立,在考慮法律公平原則下,應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唔係只有香港人可以做嘅決定,而係承傳到今日香港歷史嘅所有人都有權利參與。」

他續指,「經過全國人大同意,你咪獨立囉!」,否則港人未獲授權要求港獨。至於有關校園討論劉曉波新聞,李認為雖然兩地行使不同法律,但在《基本法》可優先適用前題下,香港只要遵從《基本法》及司法制度框架下運作已足夠。

被問到校園對《國歌法》的教學方式,他指目前未展開本地立法,但立法有阻嚇及教化作用,他認為老師應透過條例,讓學生明白如何尊重自己及別人。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亦有出席活動,她致辭時重申局方立場,教師有責任教《基本法》。(胡家欣攝)

蔡若蓮:教師有責任教《基本法》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亦有出席活動,她重申局方立場,內地憲法是《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基礎,與生活息息相關,教師有責任教授《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