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黃台仰未到警署報到及交回旅遊證件 警發通緝令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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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因涉及去年年初一的旺角騷亂,而被控「參與暴動、煽動參與暴動及煽動參與非法集結」等三項罪名。《文匯報》今日(1日)報道指他已有兩周未有如期到指定警署報到,懷疑他已「棄保」離港;有報道指他沒有如期向法庭交回旅遊證件,高等法院法官已發出拘捕令,現列於警方的通緝名單中。
警方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黃台仰的案件將於2018年1月開庭審理,但據《文匯報》今日(1日)報道,指黃台仰目前身在英國。報道指,據法庭批出的保釋條件,黃台仰須每周前往指定的警署報到,而黃早前曾向法庭申請離港一周赴英,獲批後在11月初離港,但據了解,黃台仰在一周後並未按規定報到。

英國駐港領事館被問到英國當局是否得悉事件、有否接到黃台仰申請政治辯護,又或會否將黃透過引渡協議引渡回港時,表示不打算對此發表評論「(We do not intend to comment on this.)」。

黃台仰涉嫌參與2016年2月9日農曆年初一晚發生的旺角騷亂,被控「參與暴動、煽惑非法集結、煽惑暴動」三項罪名,案件排期在2018年1月18日高院開審,預計需時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