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推試驗計劃 支援機能缺損長者及共享房屋貧困戶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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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基金今(28日)推出兩項為期3年的試驗計劃,分別為支援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試驗計劃及「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受惠人搬遷津貼試驗計劃。
合資格的低收入長者可按身體機能缺損程度,獲提供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預計4000人受惠;另入住社會房屋的低收入住戶,則可獲資助分擔搬遷所需開支,料可惠及約1000個住戶。

關愛基金將資助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為低收入長者提供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資料圖片)

兩項試驗計劃均由社會福利署負責推行,由本月開展至2020年底。其中支援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試驗計劃,旨在為經評估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低收入長者提供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

計劃共設五個層遞式的共同付款級別,合資格長者須就服務面值作共同付款,社署會根據長者每月住戶入息而決定其所須支付的金額。長者付款比率由最低的0%(適用於家居服務)至最高的45%(適用於膳食服務)。

正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屬普通個案的長者會獲邀參與試驗計劃。合資格的長者預計最早可於2018年1月內開始接受服務。有意參加試驗計劃的長者可向各相關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家務助理隊查詢。

基金會支付共同付款後服務面值的所有餘額,負擔能力較低的長者可獲較多的基金資助。此外,長者可按其個別需要,選擇以每餐或每服務小時接受服務。
 

受惠長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60歲或以上
居於社區
經指定的評估工具評估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
正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
每月家庭住戶入息不高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特定比例(單人家庭不超過175%;二人或以上家庭不超過150%)

關愛基金將為入住社會房屋的低收入住戶,提供搬遷資助。(資料圖片)

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受惠人搬遷津貼試驗計劃,則旨在資助受惠於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推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共享計劃」)的低收入住戶支付搬遷所需的開支。在試驗計劃下,社署會按每個符合資格住戶的人數,向其發放一次過搬遷津貼金額。津貼金額為一人住戶3,076元、二至三人住戶7,028元及四人或以上住戶9,263元。試驗計劃預計可惠及約1 000個住戶。
 

受惠住戶須符合下列條件:
必須為「共享計劃」受惠住戶
個人/家庭每月入息不超過香港房屋委員會租住公屋申請的入息限額

申請人可於試驗計劃推行期間,透過「共享計劃」的營運機構索取申請表,並於租住「共享計劃」單位簽訂的租約/協議內的「起租日」後三個月內,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郵寄或交回社署關愛基金組提出申請。社署會於完成審批申請後發信通知申請人有關的申請結果,並將有關津貼直接存入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的指定銀行帳戶。
   
市民可瀏覽基金網頁社署網頁了解詳情,亦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社署關愛基金組(電話︰3422 309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