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明討論修改會議程序機制 陳健波:冀六小時完成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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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去年提出多項建議財委會會議程序,其中最具爭議是在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討論過的議程,在財委會上不容辯論。財委會將於明天(5日)和後日(6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改會議程序的機制。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指,財委會在召開特別會議前不足24小時,才把討論安排透過電郵通知議員,批評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欲草草通過修改會議程序,他表明民主派將於明天會議用盡一切辦法,要求陳健波釐清有關安排。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回應指,已決定將所有就修改會議程序的機制之議案和修訂合併辯論,每人可發言1次,限時8分鐘,希望能在6小時內完成。

財委會將於明天(5日)和後日(6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改會議程序的程序。(余俊亮攝)

建制派和民主派去年分別提出多項建議,修改財務委員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會議程序,其中最具爭議的修訂為建制派「班長」廖長江建議,在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討論過的議程,在財委會上不容辯論。

財委會將於明天(5日)和後日(6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改會議程序的程序。莫乃光指,財委會在召開特別會議前不足24小時,才把討論安排透過電郵通知議員,批評陳健波欲草草通過修改會議程序。

他表明民主派將於明天會議用盡一切辦法,要求陳健波釐清有關安排。他又指若先例一開,建制派可隨意按此程序修改會議程序。

人民力量陳志全批評,是次修訂並非單純修改會議程序,又指過往未有修改會議程序,是基於未能確立有關程序,若是次確立修改程序,「建制派可能每個月都話要修改一次」。

議會陣線朱凱廸則指,是次修改會議程序是對立法會基本權利的最大自閹,又指是次修訂或違反公共財政條例,做法極不合理。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則回應指,已決定將所有就修改會議程序的機制之議案和修訂合併辯論,每人可發言1次,限時8分鐘,希望能在6小時內完成。

另外,因應立法會大會上月修改議事規則,財委會會議程序部分條文因此自動修改。當中包括如主席認為動議議案是濫用程序,可決定不提出待議議題或無經辯論而把議題付諸表決;主席有權指示,不斷提出無關的事宜,或冗贅煩厭地重提論點的委員不得繼續發言;在財委會、人事編制或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有關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的議案,須在獲得相關主席的同意後,才可動議。

至於有委員無經預告而動議將表決鐘鳴響時間縮短至一分鐘,財委會、人事編制或工務小組委員會主席無經辯論而把議案的待決議題付諸表決,則需稍後提請財委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