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涉僭建】夫婦四鄰居全有僭建無釘契 屋署未回應曾否執法

撰文:周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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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居住的屯門海詩別墅大宅,被揭有至少四處疑屬僭建,包括疑有僭建地庫,繼2012年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及前特首梁振英後,再次發生轟動社會的政治人物僭建風波。
海詩別墅共有六座獨立屋,於1993年落成並發售。《香港01》發現,包括鄭若驊及其夫潘樂陶居住的兩座,全部六座獨立屋均有不同程度的疑似僭建。但根據土地註冊處的登記資料,全部未曾被屋宇署釘契(將命令註冊)。
《香港01》昨(6日)曾向屋宇署查詢,曾否收過海詩別墅的僭建投訴、以及有否到過上址執法;而屋宇署發言人回應指,根據記錄,該署過去5年並沒有接獲相關屋苑僭建情況的舉報,但該署無回應曾否到上址執法。

記者翻查過海詩別墅的核准圖則,發現該屋苑自1993年獲發入伙紙後,根據屋宇署百樓圖網的紀錄,該署未曾批准過任何改動或加建工程,另外根據地契,該屋苑的地積比率0.6倍已近用盡,換言之,所有與核准圖則不符的改動或加建,都屬於僭建。

鄭若驊夫婦持有屯門海詩別墅中央兩間屋,兩屋被揭發有多處僭建。(蔡正邦攝)

根據海詩別墅高空照片,其1、2號屋於花園及天台都有大量疑似僭建物,兩屋的僭建面積均達到1,000至2,000平方呎。屋苑3、4號屋分別由潘樂陶、鄭若驊夫婦擁有,兩屋分別各有至少4處僭建。5、6號屋分別有將露台圍封及於天台加建頂部,都屬涉違反建築物條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右)及丈夫潘樂陶(左)均於屯門海詩別墅持有一獨立屋。(蔡正邦攝/余俊亮攝)

根據《建築物條例》,就已完成的僭建工程,屋宇署會向業主發出 「警告通知」 或 「命令」 ,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間內拆卸違例建築物。若業主不遵從「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20萬元。

該署曾指出自2011年4月,加強對天台/平台/天井僭建物的執法,並將該等僭建物納入「須予以取締」類別,但由於數量龐大,該署按序執法。 在執法時,會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命令,並將命令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等業權人拆除僭建物後才撤銷。

海詩別墅6座洋房均未有被釘契的紀錄。

 

從航拍可見,鄭若驊夫婦兩大宅(中央下方)一帶的獨立屋,天文及露台都似曾作過改動。(資料圖片 / 蔡正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