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羅老太要求滙豐披露30年紀錄 官指範圍太廣申請被拒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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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君集團已故創辦人遺孀羅杜莉君,2016年底入稟高院,申請撤換家族基金信託管理人滙豐,引發爭產風波。羅老太要求滙豐披露過去30年的決策紀錄,以證明滙豐一直聽從羅鷹石和她的指示,惟匯豐反對交出紀錄。高院今(12日)頒判詞,指羅老太要求的紀錄範圍太廣,已超越本案的需要,裁定滙豐不用披露有關文件,而且可獲這次申請的8成訟費。

羅老太要求滙豐交出過往30年的決策紀錄被拒。(資料圖片)

原告羅杜莉君,入稟要求法庭頒令撤換家族基金信託的管理人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並要求滙豐交代帳目及賠償她的損失。羅老太指,她與先夫羅鷹石於1984年開始成立信託,滙豐30多年來一直跟從二人的指示作決定,直至前年情況才有所改變。羅老太要求法庭下令滙豐披露過去30多年來的決策紀錄。

官指羅老太要求遠超本案範圍

高院今頒判詞,指羅老太要求滙豐順時序披露30多年來按照她夫婦二人指示作出的每一個決定,而且要鉅細無遺交待每一個細節,羅老太的要求範圍太廣,已經遠超本案爭拗的範圍,亦沒有充份理據,駁回她的申請。

案件5月29日正審

但就着羅老太要求滙豐交待為何多年來收取固定年費,而非按信託基金的規模收取服務費,法官認為這與案中的爭議相關,下令滙豐披露相關資料。由於羅老太的申請大部份遭駁回,她要支付8成訟費給滙豐,滙豐只需負擔2成訟費。

本案已定於今年5月29日正審,預計聆訊10日,並會在4月3日先進行第二次預審。

案件編號:HCA 32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