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警督導小組研判詞改善武力指引 李家超下周親見警協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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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以警棍揮打男途人鄭仲恒而被判入獄3個月,除前線警關注使用武力問題外,有議員亦質詢保安局何時會檢討警隊的武力指引,以及如何讓警務人員在使用武力執行職務時受到法律保障,局長李家超回應指,去年10月警方成立督導委員會旗下的工作小組,將研究朱經緯案的判詞及法律理據,以考慮改善武力指引,他又指下周會跟警察協會會面,了解前線的困難及研究如何以政策幫助警隊。

退休警司朱經緯因以警棍揮打男途人而被法庭判囚3個月。(資料圖片)

葛珮帆關注辱警罪訂立

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在今日立法會會議提出口頭質詢,指有警務人員以武力清場後,被法庭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關注該等定罪事件或會打擊警隊士氣,要求保安局交代警隊武力指引的檢討時間表及詳情,以及如何保障警務人員在混亂場面使用武力執法時,不會因此干犯刑事罪行。

另一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則關注,警方在處理公眾活動時經常成為示威者的洩憤對象,詢問局方如何提升警隊士氣,會否檢討職系架構及重新考慮訂立辱警罪。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小組將研究法庭判詞及法律要求,在制定及改善武力指引時會作詳細考慮。(盧翊銘攝)

李家超對辱警罪持開放態度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大會回應指,警方去年10月已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討警務人員執法指引及相應裝備,由一名高級助理處長牽頭,而旗下一個由助理處長擔任組長的工作小組亦有定期跟職方人員會面,以檢討及改善訓練和武力指引,就朱經緯案的判決,小組將研究法庭判詞及法律要求,在制定及改善武力指引時會作詳細考慮。

李家超強調,警方制定的行動和武力指引,均以法律基礎作依歸,執法者面對的法律原則及標準跟社會一視同仁,執法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會有適當的保障,局方會不時檢討政策,確保在法律以外,如福利、支援、裝備等給予充足保障;至於辱警罪問題,李家超稱持開放態度,會聆聽職方及社會意見,以及參考外國例子再作考慮。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將跟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資料圖片)

李家超又表示,下周會跟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的代表會面,認為溝通十分重要,屆時將了解前線警的困難,冀研究到相應政策和法例幫助警務人員,直指保安局會全力支持警隊的工作,謹守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