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專訪】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四位律師四種憂思(上)

撰文:陳澔琳 周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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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第二個星期一,香港都會舉行盛大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無論社會環境如何急速變化,這沿襲英國法制的傳統儀式仍備受重視。在法律界人士心中,這典禮是普通法系地區的象徵,而普通法對他們而言,已不只是法律制度,更是本港「法治」的代名詞,也影響了他們的價值觀。在意識形態對立的當下,典禮對各取所需的論者而言,別有一番意味。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及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四名法律界代表,依次以英文就本港司法制度發表演說。(李澤彤攝)

今年1月8日,又一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一如既往,當日下午5時,中環愛丁堡廣場奏起婉轉輕柔的蘇格蘭音樂。香港警察風笛隊負責打頭陣,他們身穿白色制服、配上紅色格仔褲、頭戴藍色貝雷帽,帽上豎着一根繡有警隊徽號的藍色小旗桿。待警察儀仗隊排列整齊,身披禮袍、頭戴馬毛假髮的現任法官和資深大律師,依次走進廣場。隨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檢閱儀仗隊,由手舉佩劍的儀仗隊長開道,而肩扛權杖的典禮官則緊隨其後。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回歸之前,那權杖的頂端是象徵英國皇室權力的皇冠,如今已換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徽了。

檢閱過後,儀仗隊退場,司法人員循序進入中環大會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以及律師會會長蘇紹聰等四名法律界代表,依次以英文就本港司法制度發表演說。在「一地兩檢」引發中港法系爭論不休的氣氛下,以往不時提及「普通法」的馬道立,今年在致辭中九度談及該法系,似乎為堅持以普通法理解《基本法》的法律界精英,注入一支「強心針」。

石永泰

「英國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在西敏寺進行,那是一個宗教儀式,不像香港有政法界人士去進行一些涉及時事的演講。」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一語道出香港典禮的獨特性。

「你要法治,我給你法治」

典禮本被稱作「Opening of the Assizes(巡迴法庭開啟典禮)」,但「巡迴法庭」制度自1972年被廢除,故典禮於1973年停辦,直到1980年後,再以「Opening of the Legal Year(法律年度開啟典禮)」重新走進大眾視線。當時的首席按察司(即首席大法官)羅弼時爵士,曾表示舉行開啟典禮的原因,其一是為加深市民對司法制度及法庭工作的了解。石永泰一邊翻着羅弼時1980年開啟典禮的講辭,一邊向記者解釋:「大家會預期(四位代表)每年說的不盡相同,他們見到那年發生什麼事、有什麼值得討論,便會針對性地去講。」

典禮過後,傳媒紛紛報道法律界四大巨頭的講辭,有時個別傳媒更會形容「誰摑了誰一巴」,石永泰對這種報道一笑置之:「我不會講典禮是想宣揚什麼,這因人而異。同一個組織,不同主席的着墨點也有不同,因此我不會將它提升為宣揚法律精神的場合,根本去不到這地步。」他認為,在英治香港,大家不需要向同聲同氣的人自我讚美,但當香港政治體系失衡,即行政與立法均被視為缺乏認受性及公信力時,人們將視司法為三權之中剩餘可被仰賴的支柱,進而用一些與法治精神有關的概念去支持自己。

「大家不能用政治語言說服(民眾),便開始打法治牌,於是大家會覺得——不妨趁開啟典禮,看看法律界巨頭對法治概念有何看法。然後說:『看!他也是這樣說的。』」在石永泰看來,法治逐漸成為不同政治勢力搶灘的領域,政治持份者對法治精神各取所需,藉爭奪法治話語權為自身論述充權,這導致開啟典禮的意義,遠超傳統。

石永泰指,當香港的行政及立法失去公信力,大眾會變得更重視法治精神。(吳煒豪攝)

中港差異 遠超法制之別

近年多次就司法獨立、人大釋法等議題批評政府的石永泰,在2013至2015年間連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曾兩度在典禮台上發表對法治的理解:2014年他談法援及法律原則,翌年他說法治不亞於守法。兩者均離不開法治的真義,他語重心長說:「上台說話不能太白,我已說得較含蓄。兩年所帶出的共通點是:香港所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及法治精神,與內地那一套不同。」

石永泰瞪大雙眼解釋,香港與內地之差異,遠遠超過普通法與大陸法之別,大陸法的基本原則如司法獨立、權利保障等,實質與普通法制度殊途同歸,但重點是,香港長期處於西方法律傳統下,所信奉那一套的法治精神與內地所信奉的截然不同,根本不像行使普通法的英國看行使大陸法的法國那麼簡單:「(英國)遺留下來的法治精神,強調權利保障、程序公義那一套,而內地的法治精神,我不理你是什麼制度,它強調強權、服從、限制等,這些都超越了兩種法制的差異。」港人對「人大釋法」的負面觀感,或許是最好的明證。

每套法律制度均是建基於一系列信念和價值之上。制度以內,普通法限制公權,保障公民權利;制度以外,普通法逐漸內化成港人思想,法治精神並非單指依法行事,更需要在司法制度每一環節體現出來。

許多港人念茲在茲的法治概念如權利保障及程序公義,本跟英國文化同氣連枝,成為這座城市的共識。「一國兩制」實行20年,就《基本法》的不少政治及法律爭拗逐漸浮面,以往的共識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動搖,兩種聲音的博弈,司法界成了沒有硝煙的戰場。

任建峰

「在大多數被視為制度成熟的普通法地區,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很少會是什麼大新聞……為何香港媒體、公眾會對法律年度開啟那麼認真、那麼重視?」本月初卸任「法政匯思」召集人的執業律師任建峰,在報章評論寫道,許多普通法地區的典禮儀式宗教味濃,在教堂舉行祈禱會及讀經,及後有聚餐或研討會;「反觀在香港,儘管當天早上有(法律年度開啟)祈禱禮儀舉行,但正式典禮並無太大宗教色彩。我認為這是一個普通法傳統,所以香港一直維持着。」

任建峰指某些爭議性案件,法官在法律限制下,判決選擇已不多。(吳煒豪攝)

對法治動搖 要提醒「你阿媽是女人」

任建峰雖從未出席典禮,但有感傳媒對典禮的重視與日俱增,除了基於港人推崇專業精英,還因為連串政治事件,導致港人對人權、法治及司法獨立的隱憂,「當大家對法治信心有所動搖,你便越需要每年有同一班人穿着同一套禮服,由他們提醒『你阿媽是女人』——香港有法治,就是這樣。」他形容,那些傳統禮服,某程度上都讓大眾認為是制度的延續。

記者在慧科搜尋有關開啟典禮當天及翌日報道,發現報道由2014年的54篇,增加至2015年的202篇,本年度更是多達442篇。有人會說,報道增加是因為近年新媒體如雨後春筍湧現,而典禮僅止於傳統及象徵式,未有實際用途,但任建峰認為,有些事是不能騙人的:「大家嘗試透過儀式及每年聽到『你阿媽是女人』,是可以安慰及提醒自己這些事(法治)仍在。」現實不外乎觀感,在大眾眼中,只要司法界不時將法治掛在嘴邊,香港就是有法治,若有人嘗試無視或淡化,法治或會面臨消失於無形的風險,「典禮是象徵意義居多,但那意義不能被忽略。」

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禮,九度提及香港實行普通法。(李澤彤攝)

只看結果 不可衡量法治

港人有多看重法治?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在2015年進行香港核心價值調查,732位受訪市民當中,有23.9%視法治為最重要價值。談起法治,港人奉為圭臬,但對當中的法律原則要素及特點,卻未必有正確的理解,近年更動輒就疾呼「香港法治已死」。

社運人士接連鋃鐺入獄,坊間不少人認為司法不公、法治不彰、法治為政治服務,任建峰慨嘆:「他們覺得是法官的問題,但許多案件去到法官身上已米已成炊,例如『人大釋法』,他們還可以怎樣呢?」

任以「DQ4」為例解釋指,即使司法獨立、法官所用的原則並無任何政治元素,但當有了「人大釋法」,法官便要跟隨,「若果法官是火車,但他們的路軌被他人鋪了,那他能夠有多專業、無任何懸念及雜念去判案?所以單靠司法獨立,不足夠實踐法治。」

馬道立在本年度法律開啟典禮致辭時,指有人將個人對法律程序結果的期望,與司法體系是否公正或相關法官是否正直聯繫起來,強調評論不論褒貶,也應有理可據。任建峰深表認同:「傳媒將『香港行普通法』這一點放到很大,雖然這也很重要,但他也說出很重要的事——如果大家要對法院工作判決有評論,麻煩大家先看清楚判詞。」

任建峰解釋,普通法也重視判例,即以上級法院法官的判案逐步建立法律原則,「因此某程度上,我們對法院的判決看得比較重。」當社會脈搏起變化,每當法官判案,所運用的理據及當中蘊涵的原則在不斷累積下,日漸成為法律原則。普通法的可預見性,令大眾重視判決,甚至在心中劃下規範底線,而其演變及彈性,也說明它並非一本一成不變的死書。

本文原載於1月22日出版第96期《香港01》周報A12、A13版,相關報道如下:

【01周報】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四位律師四種憂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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