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 學民林淳軒獲撤控 梁天琦等33人再訊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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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就確認書合法性要求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大年初一深夜旺角發生的騷亂,警方至今拘捕82人,被控暴動控罪的被告分兩批上庭。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批共43名的被告第二次提堂,在被告從來無須答辯的情況下,律政司已承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當中10人有參與當日行為,該10名被告面臨的起訴立即獲撤銷,包括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

獲撤控的10名被告,當中9名被控暴動罪,9人年屆15歲至33歲,包括黎文浚、何肇彰、顧博謙、陳冠錡、王世杰、莫柏軒、張展滔和林淳軒,均被控暴動罪;餘下譚曉彤則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律政司表示,因並沒足夠證據證明10名被告有參與當日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認為並無合理定罪機會,遂決定撤控。

 

學民思潮前成員林淳軒由大律師兼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代表,楊向法庭表示,林當日準備離港時於機場被捕,故申請索回有關損失的旅遊費用。林庭外表示,有關費用約為11000元。

餘下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的33人,均被控一項暴動罪,被控在本年2月8日晚至翌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均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10日,以讓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

前學民成員林淳軒(右)與黃之鋒(左)一同到庭,林獲撤銷暴動罪。(黃永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