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招風》道具鈔案 印明「道具」鈔票是否屬偽鈔 4月裁決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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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樹大招風》及《迷城》準備道具鈔票的領班,被指與另一男子藏偽鈔案, 今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主控指,兩名被告都未能就管有涉案道具銀紙作出合理辯解,而道具領班未有向金管局就道具銀紙作特別申請,亦算藏有偽鈔;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均指法庭應考慮兩名被告有沒有犯罪意圖,或法庭接納道具鈔不能冒充成偽鈔,都應判被告無罪。裁判官押後至4月26日裁決。

首被告羅潤霖(左)。(許家希攝)

道具鈔印明「道具」無法流通

首被告羅潤霖的律師指,法庭應考慮涉案的道具銀紙能否合理地成為道具銀紙。她指出道具銀紙由A4紙印製,無防偽特徵,而且正反兩面都印有「道具」二字,故它們均不能合理地被冒充成流通紙幣。另外,首被告自辯時供稱他借用道具銀紙的原因,為想向朋友開玩笑,控方亦未能打擊其說法。她指如果法庭接納被告的說法,或道具銀紙不能冒充成偽鈔,又或接納被告不相信或不知道涉案銀紙是僞鈔,則應判處被告無罪。

次被告張偉全(紅衣)。(許家希攝)

法律申請由製片負責

第二被告、道具領班張偉全的律師則指,法庭需考慮被告是否知道或相信涉案的道具銀紙都是偽鈔。她重申被告從來沒有見過每一張道具銀紙,法庭不能就此推論出第二被告知道或相信道具銀紙就是偽鈔。而綜合辯方證人供詞,所有就拍攝而需符合法律要求的申請均由製片部負責,與被告身為道具領班的職責無關。

業界未得悉要申請

早前辯方證人曾作供稱就道具銀紙的使用,業界都從未從政府處得悉需特別申請。辯方律師舉出案例稱,如有人對法例有錯誤理解,則能成為抗辯理由。

兩被告:羅潤霖,34歲,報稱無業;及任職道具領班的張偉全,47歲。控罪指,羅被控於前年11月2日在香港,管有9,996張明知或相信看來是港元1,000元紙幣的流通紙幣偽製品。張則被控前年11月3日管有22.3萬張偽鈔,包括港元、人民幣、英鎊、美元及歐元。

案件編號:ESCC221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