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黃柳權:本地立法原則 須遵循國家法律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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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表示,《國歌法》在本地立法,須按照全國人大常委訂立的《國歌法》制定,其方向明確,亦沒有其他方向。

黃柳權稱國歌法在內地實施多年,未曾有中小學生被抓去坐監,故不會出現香港中小學生誤墮法網的問題。(資料圖片)

身在北京的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稱,《國歌法》在本地立法,須按照全國人大常委訂立的《國歌法》制定,方向明確亦沒其他方向,他又指國歌本身是國家象徵,每個人都應尊重國家象徽,對尊重國歌法有共識,用什麼文字表達只屬技術問題,故立法時的條文「很好寫」。

被問到是否將內地的《國歌法》百分之百搬到香港實行,他指這點沒有疑問,他強調所有本地立法的原則須遵循國家法律。至於一些形式上如何落實,可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來作出具體規定。

他又提到,國歌法在內地實施多年,未曾有中小學生被抓去坐監,故不會有香港中小學生誤墮法網的問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