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百萬珠寶放行李交司機看管 司機認受不住引誘偷竊囚2年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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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富家女來港探親,把裝着近百萬元珠寶的行李箱放在私家車上,未有把行李上鎖,便交託司機看管,同日下午發現行李箱內包括她的婚戒等珠寶不翼而飛。司機較早前承認盜竊罪,法官今(12日)指該婚戒對事主尤具感情價值,判司機入獄2年;至於負責接贓的妻子,經審訊被判罪成,押後至3月26日判。

男被告莫松霖在區域法院承偷竊,其妻朱彩霞則被裁定接贓罪成。(資料圖片)

男被告莫松霖,42歲,承認2016年12月9日盜竊女事主陳晶霖的珠寶首飾,包括鑽戒、結婚戒指、耳環及頸鏈,總值逾94萬港元。

被告妻接贓罪成

同案兩名女被告:朱彩霞,莫的35歲妻子;及莫的小姨朱螢螢,34歲,各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指她們於前年12月10日,分別在旺角一間麻雀館的廁所及荔枝角道寓所內處理贓物。二人否認控罪受審,法官今裁定被告妻罪成,押後至3月26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服令報告;小姨則脫罪,當庭釋放。

被告稱受不住引誘

代表莫的律師稱,被告有過兩段婚姻,是家庭經濟支柱,前年他的哥哥不幸過身,他為了支付殮葬費而四出籌錢,一時抵受不住誘惑而犯案。被告為此深感後悔,更因為連累太太,十分內疚。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盜取珠寶並企圖變賣的行為,明顯違反誠信,珠寶內更有女事主的結婚戒指,尤具感情價值。法官以3年為量刑起點,給予認罪扣減,判他入獄2年。

事主行理沒上鎖

案情指,女事主陳晶霖和舅母前年12月訪港探親,由被告駕公司車接載她們。陳把首飾袋放入行李箱,但沒有上鎖,到達目的地後,陳把行李箱放在車內由被告看管。同日下午,陳再打開行李箱,發現所有珠寶不翼而飛。

贓物藏麻雀館找妻領取

被告起初否認盜竊,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發現女事主下車後,被告曾一度把車駛走,把一些東西帶到附近麻雀館的洗手間,然後離開。翌日凌晨,被告妻曾進入該洗手間,再前往妹妹荔枝角的寓所。警方最終在被告小姨的荔枝角寓所內,搜出所有失竊珠寶。

案件編號:DCCC 25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