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踢爆香港電訊六個客服中心違契 地政總署:發警告信

撰文:羅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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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早前傳真社報道指香港電訊七個電話機樓懷疑違反地契用途,地政總署發言人今日(20日)表示,發現六個處所用作客戶服務中心,涉嫌違反地契條款,正陸續向違契的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否則會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香港電訊有6間客戶服務中心的地段地契列明僅限用於「電話機樓」及其附屬用途。(傳真社圖片)

短期內完成巡查銅鑼灣禮頓道機樓

傳真社早前報道指,香港電訊七個電話機樓懷疑違反地契用途,將機樓用地作客戶服務中心使用。地政總署發言人今日表示,相關分區地政處已查核有關地契條款,並已完成巡查位於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元朗教育路、旺角弼街、荔枝角月輪街、上環德輔道中及灣仔軒尼詩道的六個機樓,發現處所用作客戶服務中心,涉嫌違反地契條款。

地政總署表示,在參考法律意見後正陸續向違契的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否則署方會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而銅鑼灣禮頓道機樓的巡查,則有望相關分區地政處短期內完成。

香港電訊將申請短期豁免書

就上述七個電話機樓,地政總署表示,已獲悉業權人會就四個個案提出短期豁免書或許可申請,容許有別於有關地契准許的用途;地政總署重申,會按既定機制處理,如獲批准亦會收取行政費用和豁免費,及追溯違契事項由開始至獲批豁免期間,以市值租金計算的豁免限制費。

若業權人於限期內未有作出糾正,地政總署表示,會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並且保留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的權利;即使違契情況經糾正,日後如被發現仍繼續違反地契用途,署方會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將有關土地重收或將有關物業的權益轉歸政府、或根據法律意見進行民事訴訟。

巡查「事先將揚」原因是......

對於傳真社報道指分區地政處在巡查之前,向業權人作出通知,地政總署表示,一般巡查不會事先通知業權人;然而,由於地政總署是按土地契約條款行事,並無法例賦予署方職員在未經許可下進入私人處所進行巡查的權力,因此如果署方職員未能進入該處所作實地視察及搜證,一般會在該處所留下聯絡便條或主動與業權人聯絡,以盡快另行安排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