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涉違約案 黃浩公司指對方疑隱瞞銀行資料 欲追4.4億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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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黃浩出購《壹週刊》交易告吹,黃早前入稟告壹傳媒等三間公司涉違約,並要求賠償。黃近日修改入稟狀內容,披露更多交易細節,並指壹傳媒涉誤導和刻意隱瞞有關該集團遭多間主要銀行暫停交易,有可能令黃不能匯款到賣方。黃現要求壹傳媒宣告交易未能完成,令他蒙受損失,現向《壹》等公司追討逾4.4億元。

黃浩表示,對壹傳媒單方面終止《壹週刊》交易感到遺憾。(資料圖片 / 羅君豪攝)

商人黃浩早前透過Gossip Daily Limited控告壹傳媒單方面毀約,向三名被告:壹傳媒雜誌有限公司、Ideal Vegas Limited(台灣《壹週刊》的投資控股公司)和壹傳媒有限公司索償。

黃近日修改入稟狀內容,刪去原本指控被告公司違反去年8月25日簽訂的協議、從中不當獲得利益的段落,加入一系列詳細申索。

稱已付訂金8千8百萬

修訂後的入稟狀指,黃與壹傳媒於去年8月25日的交易協議告吹,要求被告公司宣告交易的「安全港」未正式完成,將8800萬港元訂金,及8800違約金償還予原告。另外,黃要求被告賠償他在去年8月25日協議時支付的2800萬港元訂金。

指未透露集團遭多間銀行暫停交易

入稟狀亦透露,在收購《壹週刊》台灣業務失敗後,壹傳媒令原告蒙受9億元新台幣(約2.4億港元)損失。黃指責被告公司使用不合法手段、誤導原告,刻意隱瞞重要資料,包括壹傳媒集團遭多間主要銀行暫停交易,有可能令黃不能匯款到賣方,或在過程中遇到困難阻滯,因而亦要求追回這筆款項。

案件編號:HCA30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