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林鄭讉責戴耀廷提覆核被拒 郭卓堅即再入稟求覆核「一地兩檢」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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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到台灣出席「反共救國」論壇,親中媒體和港府隨即譴責戴發表港獨言論。「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其後入禀高院,控告特首林鄭月娥違反《基本法》對言論和學術自由的保障。高院今(13日)頒判詞,拒絕向郭發出司法覆核許可,重申法庭不是表達政見的平台,批評郭濫用司法程序。但郭又隨即再入稟,並就「一地兩檢」事宜再提司法覆核。

郭卓堅今早覆核被拒,隨即又提新覆核。(伍凱瑩攝)

郭卓堅早前入禀高院,指政府就戴耀廷一事向傳媒表示「感到震驚,並予以強烈譴責」,有違《基本法》保障下港人可享言論和學術自由的權利,要求法庭頒令林鄭違反宣誓時擁護《基本法》的承諾。

特首在這意題上發表言論無法律效力

高院今拒絕批出司法覆核申請,判詞指特首在這事上所發表的言論並無法律效力,郭不能以司法覆核的形式挑戰。再者,郭亦不是提出司法覆核的正確人選,因為連直接受影響的戴耀廷都未有提出申請。法官亦重申,法庭並非表達政治意見的平台,批評郭濫用法庭程序和司法覆核。

郭再就「一地兩檢」提覆核

郭卓堅早前的司法覆核才剛被駁回,今日又再次就「一地兩檢」事宜入稟控告特首林鄭月娥,違反《基本法》第48條第二頂特首職責是負責執行基本法,指責林鄭放棄部份香港行政區,將它變成内地口岸區,由内地人員執行内地法律,衝擊香港普通法。

案件編號:HCAL531/2018 & HCAL6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