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被指曾說「如果有錢分 分啲畀我」 小草:唔記得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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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於高院續審,控方證人「小草」何菱瑜今(16日)繼續接受盤問,辯方律師指她曾向被告說:「如果有錢分,分啲畀我。」何對此表示不記得,但承認曾提議在單位內煲中藥以去除異味。辯方質疑她對案件細節記憶清晰,但連何時曾閱讀過案中文件卻記不得,何即哭訴說:「嗰陣時嘅嘢想唔記得都唔得。」

「小草」何菱瑜稱當晚發生的事,想忘也忘不了。(資料圖片)

「小草」何菱瑜今早一度表示身體不適並嘔吐,法庭特別休庭約45分鐘讓她休息,之後她表示可以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曾建議煲中藥除異味

首被告曾祥欣的大狀繼續盤問,他指案發時首被告並沒有講過要殺及埋死者張萬里,惟何力證首被告有說過。大狀又問她,是否曾說過:「如果有錢分,分啲俾我。」何表示不記得,但承認曾提議在單位內煲中藥以去除異味。

常在單位內聽到「X你老母

代表次被告劉錫豪的律師亦開始盤問,提到何早前作供時曾說,案發時聽到有人大叫「X你老母」及「唔好玩啦,會死人㗎」,律師問何是否第一次在單位內聽到上述對話,何說「X你老母」成日聽,隨即引起哄堂大笑,而何之後亦表示事發前未在單位內聽過上述對話。

同意只見到次被告拿內褲下樓

何又指,她見到次被告在案發時將哥羅芳噴在女裝內褲上,及拿著內褲到下層。大狀問她是否因見到他將哥羅芳噴在女裝內褲上,及拿著內褲到下層,便假定他在襲擊死者時,用上哥羅芳,何起初回答:「我望到佢有拎落去。」之後再表示同意大狀說法。

哭訴無法忘記當晚的事

大狀又問她最近一次看到與本案有關的文件是甚麼時候,何表示不記得,大狀遂叫她推斷是一周前、還是一個月前,但何仍不能回答問題。大狀質問她為何對於本案的細節,如時間、人物及地點均清楚記得,但卻記不起何時最後看文件?何則委屈地指:「咁唔會專登記住幾時睇過。」她其後更哭訴:「嗰陣時嘅嘢想唔記得都唔得」。

三名男被告曾祥欣(26歲)、劉錫豪(21歲)及張善恒(23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

案件編號:HCCC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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