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衣櫃藏屍案】友人指被告認勒斃空姐 直言得唔到都唔會畀人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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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空姐陳曼儀疑遭前男友謀殺並伏屍家中衣櫃案續審,控方傳召被告一名女性好友作供,她指事發後被告稱「發生咗啲事都幾大鑊」,急找她傾談,她見被告後,被告坦言與陳分手後「個心好難受、好辛苦」,又指自己「上一次已經想殺左佢」,並承認勒斃了陳,又說他得不到的,都不會給別人,又說陳死了他也感到解脫。

證人曾善賢稱被告莫俊賢在她面前承認殺了前女友陳曼儀。(資料圖片/許家希攝)

被告莫俊賢(30歲)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單位內謀殺26歲女子陳曼儀(下稱:陳)。

被告自爆殺女友後得到解脫

被告中學好友曾善賢供稱,被告在認識陳以前有很多女朋友,但認識陳後便變得專一。惟至2013年12月6日,被告致電她說:「發生咗啲事都幾大鑊。」被告很想與她傾談,二人便見面,期間被告透露殺了陳,感覺是得到了解脫。

知陳更表相信家人不會起疑

曾指被告有提及當日情況,被告提及有陳的更表,知陳當天會飛外地工作,他便在陳家門外等陳出門,當陳打開門後,便立即衝進去,被告亦指陳之後請了兩天病假,故認為陳的家人只會以為陳到外地工作,不會起疑。

被告莫俊賢及女死者陳曼儀。(網上圖片)

陳被頸巾蓋眼沒有望向被告

曾稱,被告稱他是用雙手捏死陳,將她放進陳家中的衣櫃,又用兩個袋將她壓住。曾隨即問陳有沒有反抗,又問陳過程中有沒有看着他。被告稱陳不夠他大力,又指陳沒有看到他,因爲她的頸巾遮蓋了她的眼睛。曾不禁問被告:「你瞓得著架嗱?」被告卻回應說,殺人當晚凌晨兩時睡至天光。

被告:我得唔到都唔會畀人

曾憶述當時有問被告為何如此衝動。被告回答說,與陳分手後,覺得「個心好難受、好辛苦」,又舉出一例子提及小時候一件往事,被告稱他的堂妹到訪他家,並拿了他的遊戲機玩,當時家中大人都叫被告讓堂妹玩遊戲機,但被告一手將遊戲機扔到街上。被告說:「我得唔到嘅嘢,我都唔會畀人」。

剖白後蒲吧至凌晨

曾指,傾談過後,二人往酒吧繼續喝酒至凌晨4點,其後二人又和另1名女友人又往快餐店吃早餐。至後來她看報知陳的屍體終被發現,警方亦聯絡上她,她便向警方交待事情。

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曾確認被告向曾承認殺人後,二人便前往附近的酒吧喝酒,又在酒吧內玩樂,包括玩骰盅和唱卡啦ok等。

案件編號:HCCC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