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擬向疏忽照顧動物者發「改善通知書」 年底制初步建議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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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連發生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加上社會對動物權利的意識提高,加強其罰則及監管更顯重要。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2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為進一步加強維護動物福利,正檢視現行有關動物福利的法例,當中包括研究在法例中引入對照顧動物的人士,施加須謹慎照顧其動物責任的概念,以及授權政府人員向一些疏忽照顧動物的人士發出「改善照顧動物通知書」。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2日)於立法會接受質詢時表示,將建議授權政府人員向一些疏忽照顧動物的人士發出「改善照顧動物通知書」。(余俊亮攝)

陳肇始表示,將會參考海外的做法,在考慮本港的情況下,向動物福利機構和其他持份者收集意見,並計劃在2018年下半年制定初步建議,及制定有關立法建議。

陳肇始提到,按現時《條例》,任何人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均屬違法。政府早於2006年修訂了罰則水平,最高罰款由5,000元大幅提高至200,000元,最高監禁刑期更由6個月提高至3年,為較大部份已發展地區為高。

陳肇始又指,鑑於市民對於在警區設立專責刑事調查隊,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訴求,警方於今年4月中宣佈已在全港22個設有刑事調查隊的警區設立專責調查隊,並由具備刑事調查經驗和技巧處理其他嚴重罪案的人員組成。

陳又說,各區的專責調查隊之間有平台互相交流調查經驗外,警方亦有為相關人員提供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訓練,確保人員能全面調查這些案件。另外,警方、漁護署及愛協已設立合作機制,漁護署及愛協人員有需要時會前往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現場提供專業意見及協助調查。

另外,「動物守護計劃」將主要從教育培訓、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打擊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旨在鞏固不同持份者的合作,並強化警方在調查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