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衣櫃藏屍案】質疑未遭辱性能力 主控官斥被告自私不負責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港龍空姐陳曼儀於5年前疑被男友謀殺伏屍家中衣櫃案續審,被告今(3日)續接受主控官盤問,主控官直指被告妒忌心重,佔有慾強,為人自私,明知可能被捕仍識新女友及生孩子,更指他從未向警提及事發前他被陳挑釁說「你無X用」等侮辱他性能力的話,被告否認指控,並說:「依啲嘢唔知點同警察講。」

被告莫俊賢自辯時稱死姐陳曼儀曾指罵他「你無X用」。(網上圖片)

被告莫俊賢(30歲)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單位內謀殺26歲女子陳曼儀(下稱:陳)。

自殺不遂後識女友

被告今在庭上稱,他殺了陳後潛逃大陸,都會驚被拘捕。主控即追問他指為何怕被捕,但仍組織家庭和生小孩。被告解釋,他在事發後曾自殺不遂,約半年後認識了女朋友,便「一直逃避所有嘢」。

否認殺人後能安睡

被告又否認曾向朋友提及曾擲爛遊戲機,不讓堂妹玩的事,並稱可能是在中學開學自我介紹時,曾提過他有個堂妹,朋友才知他有個堂妹。至於朋友供稱他殺人後當晚仍能安睡至早上11至12時,被告稱他其實當時睡不到覺,要飲酒和吃藥入睡。主控質疑被告說法,並指被告能安睡因殺死陳是在他預期內,殺死陳亦令他獲得解脫,被告不同意。

主控指被告以還錢為由上陳家

主控又指,其實事發時被告與陳已分手,不存在被告口中所稱的冷靜期,又指陳根本不想見他,被告只是以還錢為理由約見陳。被告否認說法,又否認欠陳錢,更否認他一直在陳家的門外等她出門口然後衝入去。

指陳根本無挑釁過被告

主控續指被告沒有向警方說過陳曾說過如:「你無X用!」等侮辱他性能力的說話,被告即回應:「依啲嘢唔知點同警察講。」又指警察並沒有詳細問。主控向他指出陳從來沒有對他說相關的說話,因為他知道陳已死,不能反駁他,而就算陳已死,他依然是想侮辱她,被告不同意。

主控向他指出,他一早是想殺害陳,陳亦沒有挑釁過他,被告不同意。主控續指,被告妒忌心重、佔有慾強,即使自己失去陳,亦不能讓人得到他,被告不同意。

案件編號:HCCC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