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衣櫃藏屍案】前男友被裁定謀殺罪成 空姐妹聞裁決落淚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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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空姐陳曼儀於5年前疑被男友殺害而伏屍於家中衣櫃案,法官昨開始引導陪審團,並稱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受陳的說話所挑釁而殺人,還是一早已有將死者殺害的意圖,若是受激怒而殺人,便屬誤殺,早有預謀,則是謀殺。陪審團今午約12時半開始退庭商議,下午未到5時即以6比1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被告莫俊賢((30歲)除了謀殺罪外,早前亦承認了盜竊罪及企圖盜竊陳的手機及財物。法官把案押後至5月11 日才求情及判刑。陳的父及幼妹亦有到庭,妹妹聽到裁決落淚。

被告莫俊賢自辯時稱死姐陳曼儀曾指罵他「你無X用」。(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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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妹聽裁後落淚

死者父親和幼妹均有到庭,幼妹聽到裁決後更不禁流淚,她在庭外表示希望大家能給她們一家寧靜。

被告莫俊賢(30歲)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單位內謀殺26歲女子陳曼儀(下稱:陳)。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陳2012年成為情侶,翌年9月因被告曾不當地對待陳,二人分手。事發當日,被告上門疑發現陳另結新歡,故將陳勒斃。被告潛逃大陸約3年後,於2017才落網及移交回香港受審。

死者父親及幼妹(右一及二)今天亦有到庭聽取裁決。(許家希攝)

家人家中發現屍體

陳的幼妹供稱,她在2013年12月8日,收到姐姐同事來電,指陳數天沒上班,亦失去聯絡。她和父親覺不對勁,在家中查看是否見姐姐的行李箱,其父卻在衣櫃內發現穿著制服的陳,陳父稱,當時心想:佢應該走咗,並報警。陳妹則稱看到一雙腳便不敢望,其母更當場哭崩。

被告自辯稱遭陳罵「無X用」

被告自辯時聲稱,他事發當日到陳家想欲拿回頸巾,並乘機與陳「箍煲」,最後二人重修舊好,陳又即「詐病」不上班,準備陪他吃晚飯。惟他在陳上廁所時,無意中從陳的電話,發現陳與另一男子有曖昧對話,便質問陳:「你都有第二個啦,你係咪姐係玩我?」他指陳回應飛往北京工作時,新歡「飛嚟北京搵我,搞過嘢啦!」又說:「同佢搞好過同你搞,X街。」、「你都無X用」。

指陳捏他項在先

被告更稱當時遭陳捏頸,令他「抖唔到氣」,他便「掹開」陳的手,轉身反捏陳的頸。直至見到陳失禁,怕陳已死,為陳做人工呼吸和心外壓,但隻手又「無乜力」。後發現陳沒有反應,知道自己殺了人,便將陳抱入衣櫃。又沒有勇氣自首,之後潛逃內地。

證人曾善賢稱被告莫俊賢在她面前承認殺了前女友陳曼儀。(資料圖片/許家希攝)

被告殺人後電梯照鏡撥頭髮

控方證據卻顯示,根據大廈記錄,被告當日下午1:53分進入單位,陳需乘下午4:30的飛機往長沙,質疑陳不可能會安排這短時間與被告談復合。電梯閉路電視亦見,被告離開時,仍在電梯內照鏡及撥頭髮,他之後數天與朋友打籃球及酒吧見面,朋友亦留意到被告棄用了八達通,在酒吧見面亦會問是否有人查牌等問題。

曾向好友直認殺人

被告一名好友曾善賢亦供稱,被告案發後曾找她直認殺了陳,不但提到「上次都想殺咗」,又提及曾查過陳的更表,待陳出門時衝入屋,要陳請病假,再用陳的絲巾蓋著她雙眼把陳殺死,之後把屍體收入衣櫃,及收起行李箱,相信陳的家人不會察覺。

不覺陳曾接受心外壓施救

法醫亦指,一般人若曾接受心外壓急救,胸口會留下瘀痕,但陳的屍體並沒有這些痕跡,質疑陳根本從未接受過有效的心外壓施救。

案件編號:HCCC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