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首被告稱本已準備自首 卻早一天被小草舉報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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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Dan6工廈石屎藏屍案續審,首被告曾祥欣下午繼續出庭自辯並大爆他們在台灣回香港前,次被告劉錫豪仍大搞生日派對慶祝生辰,更喝至醉酒,至被捕時仍酒醉中;而他與第三被告張善恒則打算向台警自首,並以短訊通知小草,惟小草原來早已舉報了他們,台警仍有拍下他倆想自首的訊息作紀錄,並將他及第三被告送到移民局,與其他疑犯囚於一室。他們之後在移民局重遇劉,劉當時仍在醉酒中,被獨立囚禁。

首被告曾祥欣(左)稱他本已準備與第三被告張善恆(右)在台灣自首。(中央社圖片)

第三被告曾問:唔係整暈佢咋咩?

首被告曾祥欣下午供稱,次被告劉錫豪在案發時叫他在死者張萬里(下稱:張)身上注射酒精,當他注射一次後,劉仍然覺得不夠,並催促他再打。曾指,他打完第一針後,已覺得張沒有反應,第三被告見狀立即為張做心外壓急救,一邊做一邊說﹕「唔係話唔會整死人,淨係會整暈佢咋咩﹖」

曾之後發現張已沒有脈搏。數天後,他們決定一行人潛逃台灣,並到深水埗找朋友幫忙列印台證的文件,其間劉向友人表示:「搞咗好大壇嘢出嚟,錯手殺咗人。」

「小草」何菱瑜早已向台警舉報三名被告。(資料圖片)

自首前已被小草舉報

曾續指,抵台後,小草某天表示外出找朋友,而劉則有一個生日派對慶祝生辰,他及第三被告與一名到台後認識的朋友提起本案,最後決定與第三被告自首,並以短訊通知小草,惟小草原來早一天已舉報了三人。

台警拍到次被告酒醉嘔吐相

曾原本打算吃完早餐便自首,惟第三被告買完早餐回家,已被台警發現,並將他倆帶到移民局,台警之後將「自首」短訊拍照作紀錄,台警又向他們展示一張劉喝醉後嘔吐的相片,其後他們與10至20名疑犯囚於一室,否認期間有與第三被告「夾口供」。他們之後在移民局重遇劉,當時劉仍在醉酒中,被獨立囚禁。

次被告劉錫豪被捕前慶生並被台警拍下嘔吐照。(中央社圖片)

指教宗及美國總統人頭值百幾億

劉錫豪的代表大律師問曾是否一個愛幻想、憑空想像的人,而「there」則是一個幻想出來的組織,曾同意。大狀便問曾早前講述的「delete record list」,問曾教宗及美國總統的人頭值多少錢,隨即引來哄堂大笑,曾則指兩人都各值百幾億。大狀又問他是否一個喜歡別人依附他的人,他直認不諱。

有給小草錢扮家用

大狀再追問曾是否喜歡操控別人,曾笑笑口說:「我覺得我操控唔到人,操控到人嘅係錢。」被問是否以8000元聘用小草當秘書時,他解釋那些錢是小草向他取,用以騙她的母親有工作,扮給家用以換取不與母親同住,他又承認會給錢小草買衣服及購物。

認是唯一知張有錢收起的人

曾又說他與張為生意伙伴,二人合作5年,賺到約400萬,而他亦承認是眾被告中,唯一知道張有錢收起的人,但他否認有計劃在張身上取走金錢。他又承認過往以「用腦呃呃氹氹」為生,大狀聞言則問他今天在證人台上作供時,是否都「用緊腦」及「呃呃氹氹」,曾回應指「如果唔用腦,我講唔到嘢」,但作供時無「呃呃氹氹」。

看肢解放血片只因無聊

曾強調,劉建議「老笠」張,但他從未想過要殺人,而他們與小草事後討論放血及肢解,又在網上看相關影片只因太無聊,而該些討論都不是認真的。

曾祥欣明天會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3名男被告曾祥欣(26歲)、劉錫豪(21歲)及張善恒(23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

案件編號﹕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