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房屋】九龍樂善堂推第二期20大單位 即日起接受家庭申請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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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會服務聯會負責統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反應熱烈,參與計劃之一的慈善機構九龍樂善堂,去年推出第一期計劃超額申請25倍,今(12日)起再推出第二期社會房屋計劃「樂屋」,共提供20個面積由300至400平方呎的獨立單位,供4至6人的家庭居住,其中10個單位由恒基地產以1元象徵式租金租予九龍樂善堂,位於九龍城南角道一幢唐樓。合資格的家庭可由即日(12日)起至本月底提出申請,料最快可於7月入伙。

九龍樂善堂第二期社會房屋計劃「樂屋」,其中10戶位於九龍城南角道唐樓、即「城寨風味」樓上(紅框),由業主恒基以象徵式租金1元租予該機構。(倪清江攝)

半數單位由獨立善心業主平價租出

恒基地產去年以1元租金,將九龍城福佬村道新益樓租予九龍樂善堂作社會房屋用途。樂善堂公布,再獲恒基地產以1元象徵式租金,租出名下物業作社會房屋,有關單位共10個,位於九龍城南角道一幢唐樓,即食肆「城寨風味」樓上;另外的單位則由一批善心業主以優惠租金,每月約2,000至2,500元租出九龍區單位,支持「樂屋」項目。「樂屋」項目目標有20個社會房屋,全部為獨立單位,面積由300至400平方呎。每個單位可供4至6人家庭居住,料可惠及100名基層市民。

是次項目獲得遠洋集團控股贊助100萬元推行,主要用於修葺單位費用。

「樂屋」申請條件是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並居於惡劣環境或急需社區支援的家庭。申請人必須為年滿18歲之香港居民,而綜援家庭及收入低於家庭入息中位數55%之住戶將獲優先考慮。與第一期社會房屋相比,「樂屋」的單位面積較大,主要供4至6人之家庭申請,月租則與第一期社會房屋相同,定於4,755元。

「樂屋」合共提供20個獨立單位,面積介乎300至400平方呎。(樂善堂提供圖片)

5月31日截止申請 最快7月入伙

合資格想申請的家庭,可由即日至5月31日中午12時,於樂善堂網頁下載申請表格或親臨樂善堂位於九龍城龍崗道61號總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樂善堂會向非綜援戶提供租金津貼,合資格並獲選家庭預計最快可於7月入伙。

九龍樂善堂主席李聖潑(右)希望更多善心業主能提供單位作社會房屋。(九龍樂善堂提供圖片)

樂善堂主席李聖潑表示,根據過去半年服務經驗,社會房屋為一個家庭帶來非常正面轉變,一方面給這些正在輪候公屋的弱勢家庭適切的過渡性居所,改善其居住環境;另方面改善了他們家庭關係、身心健康、小朋友的發展和支援、鄰里關係、經濟狀況等。他希望更多善心業主能提供單位,協助一些正輪候公屋之弱勢家庭。

九龍樂善堂第二期社會房屋計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