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兩名潛逃者黃台仰李東昇 至今未緝拿歸案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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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農曆大年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騷亂事件,梁天琦等人被指涉暴動的案件,案中常提及的人物黃台仰,原本也是本案被告之一,但他與另一名同案被告兼同是本民前成員李東昇,去年底開始未有按時向警方報到,亦沒有出席案件預審,控方指他們已棄保潛逃,法庭亦發出通緝令,二人至今仍未有歸案。

黃台仰(左)及李東昇(右)二人自2017年底潛逃至今未歸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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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台仰於2016年2月被捕後,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當時批准黃以10萬元,另加其母親的10萬元現金人事擔保保釋候審,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遵守宵禁令,亦不能進入旺角範圍。

黃曾多次獲准保釋期間離港

然而黃卻多次要求離港,他在2016年8月,聲稱要到比利時出席西藏人權會議,又指自己已被英國牛津大學錄取修讀兩年制哲學證書課程,並會於同年10月入學,最後法庭准他離開出席會議。

黃李去年赴歐後潛逃

之後黃台仰亦有申請離港,並承認每次回港都必須到警署報到,交還旅遊證件等。他去年約9月期間,又申請離港,並稱需出席於11月4日到19日於德國舉行的學術活動,惟他與李東昇在該次離港後,便無再向警方報到,亦未有出席上年12月暴動案在高等法院的預審。控方認為黃與李二人已經棄保潛逃,法庭亦發出通緝令。

有報道指,黃台仰曾在被批准離港期間,於同案的李東昇於上年9月到英國參與雨傘運動三週年活動,二人更曾在網上發放他們在海外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