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律師指梁不會放棄追求民主 下月11日判刑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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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事件,梁天琦與另外兩名被告,先後被陪審團定罪或認罪而暴動罪成,3人今在高等法院求情。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求情時指,梁是勇於承擔責任的人,就算以後會面對數以年計的監禁,但出獄後會繼續追求民主,亦有多人為梁求情,包括港大前學生會主席馮敬恩、英國國會議員及天主教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法官把案押後至6月11日判刑。

梁天琦自今年1月認罪後一直還押。(資料圖片)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時,向法庭呈上11封求情信,其中兩封由梁的父親和妹妹所寫,指梁善良、熱血、慷慨。

馮敬恩與英議員亦為梁求情

梁的同窗、前香港大學學生會主席馮敬恩指,梁是樂於助人的人。另有兩名分別來自哈佛和薩理大學的教授,指曾與梁傾談過,了解他的人格和思想。有英國上議院議員Lord Alton及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亦為梁寫求情信,他們均稱在英國聽過梁主講的講座,與梁有個人接觸,對他有很高的評價。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亦有為梁撰寫求情信。(資料圖片)

陳日君指隨基督者不應對社會事沉默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亦有為梁撰寫求情信,指天主教認為追隨基督的人應該關心社會,不應對社會事情沉默。

而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及吳靄儀亦有為他寫求情信,指她們或不認同梁的行為,但對梁的人格有高度的評價。

指梁仍保有赤子之心

蔡大律師又特別讀出吳靄儀的求情信,吳靄儀指,2012年後政治經濟愈來愈複雜,而梁理性、熾熱追求社會公義、亦會自我反省,不逃避結果責任,甚為少見,是其同代人最為優秀者。蔡大律師認為吳毋需擔心爭取民主的傳承問題,因梁就算將面對坐牢,喪失自由,黃金歲月流逝,他都會保持他的赤子之心,不會放棄香港,出獄後會繼續以非暴力方式,為香港民主打拚。

指梁把香港利益置在個人前途之上

蔡大律師亦讀出何秀蘭的求情信。信中何指,她是幸運的一代,雖然八九民運後有移民潮,但社會公平,社會上的人相信明天會更好;但反觀梁的一代,現實縱然努力都不會有成功,貪腐事件時有聽聞。不過,梁關心香港,將香港利益置於個人前途之上。縱然在案中使用暴力,但可能是因為在雨傘運動經歷過警方武力所致。蔡指何所言正道出了梁一代面對的世代問題,而梁與其他熱血青年不是為個人私利。蔡大律師表示,明白熱情和理想不是辯解理由,但請法官將他世代面對的問題納入考慮。

多年來,一直有批評指司徒華叫停三罷,阻礙抗議行動。(資料圖片)

梁作為香港人 沒有卸責

蔡大律師又稱,在梁出庭自辯前,很多人都稱自己願意作他的品格證人,認為梁是個有承擔、熱血、不會推卸責任的人。蔡大律師表示,不會推卸責任,不是單指梁承認襲警的控罪,宏觀來說,是指梁沒有推卸過自己作為香港人、面對香港民主倒退時,要投身改變社會的責任。

蔡大律師續稱,真正卸責的人,是一些像他在八十年代末大學畢業的人,當時社會開明,到九十年代香港面臨民主危機,他們將保衛民主的責任交給前輩如司徒華、李柱銘等人,自己則繼續努力工作。

官指無預謀非求情理由

法官彭寶琴指出,有預謀便應加重刑責,沒有預謀亦不是求情因素;又稱在暴動案中,很多時犯人都是一剎那間加入犯案。

今天出庭的3名被告包括:梁天琦、盧建民,及黃家駒。其中梁天琦及盧建民於上周五被陪審團裁定一項於亞皆老街的暴動罪成,另梁在開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而黃則在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被告們於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間,在旺角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