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興國際在港反告「Marvel之父」 指在美索償10億美元訴訟屬惡意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曾創作了「Iron Man(鋼鐵奇俠)」、「蜘蛛俠」、「雷神」、「奇異博士」等著名角色,被稱為「Marvel之父」的美國漫畫家Stan Lee,早前在美國入稟告香港上市公司承興國際旗下的Pow!Entertainment,並索償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承興日前在港入稟,指有關訴訟屬惡意兼濫用訴訟程,就公司的損失要求賠償。

Stan Lee因創作「Iron Man(鋼鐵奇俠)」、「蜘蛛俠」、「雷神」、「奇異博士」等著名角色,被稱為「Marvel之父」。(視覺中國)
+12

原告承興國際控股,被告為Stan Lee。原告指,Stan Lee本月18日在美國提告Pow!Entertainment, 是惡意及非法,且意圖損害原告的業務,而非為保護Stan Lee本人的合法權益。原告認為,此提告已影響原告及與原告有關係的第三方的業務,故入禀法院向Stan Lee追討損失。

Pow! Entertainment由Stan Lee於2001年創辦。現年95歲的Stan Lee於早前入禀美國法院,控告Pow!Entertainment,指其行政總裁Shane Duffy及Gill Champion在去年Pow! Entertainment遭賣給承興國際控股時,以欺詐的手段讓他簽下其肖像及簽名的獨家使用權的合約,追討近78億港元的賠償

案件編號:HCA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