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第二期用地或再閒置7年 邱騰華:沒有打算建屋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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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大嶼山竹篙灣一直預留60公頃填海土地,供香港迪士尼樂園發展第二期之用,惟用地已閒置約9年。根據港府與華特迪士尼的協議,樂園的第二期用地認購期,將於2020年屆滿,但隨時要等多7年才決定會否發展。有立法會議員建議該地用作短期用途,包括興建中轉屋、組合屋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13日)出席立法會會議表示,正研究其短期用途,並與多個機構商討可行性,但強調因地契限制不能作住宅用途,不會考慮建屋。

(資料圖片 / 江智騫攝)

據立法會文件顯示,香港迪士尼樂園用地中,有約為3個維多利亞公園的54公頃面積,留作第二期發展,並在以東海域再填海作第三期,而第二期土地地價按照1999 年訂立的28.12 億元,會依照通脹等再作調整。不過,因港府與華特迪士尼公司合營的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擁有第二期用地的認購權,將於2020年9月屆滿,而公司有兩次續期權利,首次自動續期5年、延至2025 年;若樂園入場人次達800萬水平,則再續5年,即延至2030 年。

邱騰華:受地契限制土地不能作住宅用途

多名立法會議員認為,第二期土地閒置多時,而本港土地供應向來緊張,建議政府收回土地興建中轉屋、組合屋。邱騰華表示,根據早年簽訂的協議,該地地契限制不能作住宅用途,直言「沒有建屋這個打算。」不過,他指出,正研究以短期租約方式,善用該地。

他表示,當局近期與不同團體商討使用該地安排,惟處於洽談中未能透露更多詳情,又強調短途使用方式不會是「一次半次,一、兩個月。」而是在樂園發展第二期前夕均能使用。

(梁鵬威攝)

實政圓桌田北辰就表示,即使不同意有意見收回第二期用地,認為對樂園發展猶如「斷手筋腳筋、費其武功,被上海、東京邊緣化」,但對港府與樂園的「不平等條例」一直「耿耿於懷、念念不忘」,認為必須修改。邱騰華則指,整個發展中的土地使用條款早已簽訂,但早前的擴展項目,已簽訂新協議,合作條款有所更改,認為今年商討第二期的條款等言之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