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文件】榮智健曾押150億元中信股份 向匯豐借貸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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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國家副主席榮毅仁長子、有「紅色資本家」之稱的前中信泰富(下簡稱中信股份)主席榮智健,2008年因公司「炒燶」外匯期權(Accumulator),勁蝕逾150億元,榮亦因而辭職。最新一批巴拿馬文件揭露,榮氏於2007年曾抵押手持有逾六成、價值高達150億元的中信股份作抵押向匯豐作抵押借貸。榮智健透過代表回覆《香港01》,榮氏指出按照當時的條例,股份抵押予銀行,並無需要申報。本報上周五向證監會查詢事件,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榮智健多次抵押名下BVI公司所持之中信股份,向銀行借貸,最高峰時高逾3.15億股;唯小股民卻一直不知情。(Getty Images)

《香港01》獲得最新巴拿馬文件,披露多家榮智健全資擁有的海外公司資料,及過去多年他與銀行的融資抵押密件。原來榮氏早在90年代,已透過於英屬處女島成立的「Kingsley Pacific Limited」(KPL)、「Karrson Limited」(KL)、「Rockhampton Investments Limited」(RIL)及「Bloomfield Enterprises Corporation」(BEC)等公司,用以持有中信股份;而早在1993年,他已首度將KPL名下2,000萬股中信股份,按予匯豐銀行,再加個人同額擔保,獲批出1.2億元(港元,下同)融資。文件列明這筆款項以循環貸款形式借出,利率按銀行同業拆息計算加1.5%計算;翌年匯豐又將融資額提升至1.6億,這筆抵押一直持續15年,到2008年初才完全解除。

現行《上市規則》只要求創業板及新股股東須披露抵押股份,故榮智健多年來抵押中信的借貸行為,一直毋須向外公布。(余俊亮攝)

97年獲匯豐批58億貸款 購中信泰富2億股

隨着股市暢旺,榮智健的抵押融資亦愈見進取,1997年初,一份KPL的決議文件顯示,榮智健以上述2,000萬中信股份抵押,向匯豐融資最高58億多元,利率為最優惠利率加0.8厘(即合共約9厘),大手掃入市場上逾2億多股中信股份,轉入另一離岸公司RIL名下。事隔半年,就在97金融風暴前夕,榮又將剛購入的2億多股中信股份再抵押,換取匯豐批出向BEC作定期貨款及循環貸款各20億港元。翻查資料,97年中信泰富股價介乎30多至50多元。

榮智健先於1997年8月與匯豐協定,以2,000萬中信股份(時值5億多)加擔保,借入最高58億多元,用以收購市場上2.09億中信股份。至同年8月1日,他又將該2.09億股中信股份按出,換來最高共40億元貸款。(ICIJ文件)

07年曾抵押逾150億中信泰富股份

時間推移至2007年底,就在金融海嘯前夕,巴拿馬文件存有一份匯豐銀行寄予榮智健的解除抵押信件,顯示07年底榮智健透過旗下3間離岸公司KPL、RIL及LK,曾將名下多達3.15億股中信股份抵押予匯豐,連同3間公司及個人名義的「無上限擔保」(unlimited guarantee),向匯豐融資,07年,中信股價升至49.6元,該批股份市值逾150億元。文件無列明融資總金額,但翻查上市公司資料,當時榮智健共持有5.08億股中信泰富,換言之,榮智健曾一口氣將其名下超過6成、佔中信股份總發行量逾15%的中信股份,按予銀行。

巴拿馬文件顯示,榮智健多年來曾將大份額的中信泰富股份抵押作融資,唯根據現行條例,這些大股東將股份抵押的行為,就算超出總發行量5%,亦不須公開披露,小股民或要等到銀行追債,令股價波動,才能後知後覺。2008年末金融海嘯殺到,中信泰富終在高風險投資上「損手爛腳」,「炒燶」澳元狂蝕逾150億,中信股價反覆尋底至不足7元,更要靠母公司中國中信注資救亡,榮智健亦要問責離場。

2007年底,榮智健一口氣將旗下KPL、RIL、KL三家BVI共3.15億中信股份抵押予匯豐,數量相等於他名下中信股份逾六成,佔已發行股份逾15%。(ICIJ文件)
榮智健多年來與匯豐「合作無間」,多次將巨額中信股份抵押。(資料圖片)

證監會:無強制規定大股東披露押股

押股,顧名思義,即是上市公司大股東以公司股份作為抵押,以獲得貸款。由於現行《上市規則》只要求主板上市12個月內的新股及創業板股份,其控股股東如有押股須立即披露,但超出該時限的股份則不在此列,因此出現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小股東往往被蒙在鼓裡,又或事情東窗事發才得知。

大股東押股,近期較受關注。以今年1月下旬的恒發洋參(0911)股價暴瀉事件為例,該股在開市不足30分鐘內出現大量沽盤,引發「人踏人」情況,恒發股價由前收市價0.395元,墮崖式急插逾9成,一度低見0.025元,最終停牌! 事後,持有該股好倉超過7成的主席楊永仁接受媒體訪問時才表示,自己有抵押部分恒發洋參股份,可能引發斬倉盤,股價暴跌的真相才浮面。

巴拿馬文件顯示榮智健部分巨額抵押貸款紀錄

《香港01》、《明報》、《壹週刊》及《南華早報》分別與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接觸,獲得巴拿馬文件中部分與中國、香港、澳門有關的資料。4間機構對獲取的資料分別調查採訪,並協議同時發表有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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