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向15歲女生視像露下體 證人口供存疑脫罪 官:好自為之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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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某中學男訓導老師被指兩度非禮一名15歲女生,並以視頻直播向身女生展示陽具案,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指事主證供有疑點,判老師脫罪,但又指供詞透露被告與學生傳過露骨短訊,直斥被告身為老師,行為極為低劣,十分離譜,若以道德標準作裁決,應受懲責,更叮囑他為人師表,好自為之。

43歲男老師在西九龍法院否認非禮等罪。(資料圖片)

被告被控後已遭學校停職

涉案男被告(43歲)為保護女生的身份,被告只以HMF作代號,他被控後已遭學校停職。被告被裁定兩項非禮罪和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不成立。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12月和2017年3月至4月某日,在天水圍某中學內非禮現年十六歲的女事主X。被告又被控於去年2月某日,向當時身在內地梅州市的X透過視頻露出下體。

被告曾為女生私人補習

‪男教師是X 就讀中學的中一年級英文老師,他只教過事主一年。他曾以私人時間幫X補習,X表示其後英文成績進步良多,對被告有崇拜之情,事後覺得被告很嘔心。

事主憶述案發日期有偏差

官認為事主供詞有疑點及不合理之處,未能指控被告確曾非禮。例如X稱2016年12月在校務處遭被告攬腰後,即時告訴同學Y。Y則謂X非即時向她訴說,而X當時表示事發時是和被告溫習。X又指被告於2017年新年假期間,以視像直播下體,但X父卻表示同年2月4至5日已返港,時間與學校假期不相符。

稱遭非禮卻向被告送禮物

裁判官亦考慮到事發後X對被告的觀感及行為,包括前年12月X稱遭被告攬腰後,仍送贈領帶,又於聖誕聯歡會主動與被告撓手合照。去年情人節,即X聲稱被告展露陽具事件後,X又贈送親手製作的巧克力蛋糕。去年3至4月,X聲稱遭被告摸臀後,依然和被告傳短訊,有說有笑。

被告曾向女生發露骨短訊

但裁判官亦留意到,被告曾向X傳送如:「唔好除衫,等我係度先。」等不雅訊息,直斥此等行為可恥不恰當。基於此案直接指控罪行的只有事主的供詞,可信性有限,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 600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