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林林」瘦如饑民 腦受創無法復元 仍處植物人狀態

撰文:許家希 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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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中遭生母王榮汶虐待及餓至「皮包骨」的7歲女童「林林」,其父母今(20日)被裁定虐兒等罪成。庭上透露 ,林林2015年被送院時已瘦至「皮包骨」,且是非一般的瘦,而是似飽受饑荒至生命受威脅的飢民一般,又因她一度失去呼吸和脈搏,經搶救後雖然保住性命,但她的腦部因曾缺氧而嚴重受創,至完全失去表達及自理的能力。事實上,女童自送院至今,至今仍要靠儀器維持生命,仍處植物人狀態,料須在醫院渡過餘生。

女被告王榮汶稱見女童狀也無法接受。(湯庸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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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仍處植物人狀態

林林雖然是案件的中心,但她並未被列為控方證人,亦未有親述她被送院前兩個月的生活。事實上,她亦未有能力做到。據悉,林林被送院後,呼吸及脈搏曾停頓,雖然最終獲拯救回來,但由於腦部受嚴重創傷,已無法表達自己,事發快要3年,她仍只靠機器維持生命。

瘦弱如飽受饑荒的饑民

女童送院後,警方有為女童的傷勢拍下照片,用作呈堂證供。該些照片顯女童不是普通兒童的瘦,而是近似曾受饑荒,性命受威脅的饑民,她身體的多處傷口,不少亦潰爛,甚至已見筋骨。她在醫院接受治療兩周後,體重才達14.8公斤。

女陪審員看照片落淚

控方在審訊時曾把照片給陪審團參看,有女陪審員翻看照片時落淚。警方在調查時,亦曾把照片給女童的父親,即本案男被告凌耀忠(52歲),凌看後亦嗚咽,並稱「良心發現」,要說出真相,並承認他一直都沒有照顧過女兒,根本不知女兒變成這個樣子。

護士以為是屍體

根據庭上證供,林林由母親,即女被告王榮汶(42歲)送院時,骨瘦如柴,全身佈滿傷痕,皮膚有瘀傷及潰爛,更沒有呼吸和脈膊。有醫生作供時稱,女童被送院時,聽到有護士誤以為林林是具屍體。

女童在幼稚園時的勞作曾寫:媽媽爸爸我愛你。(梁芷君攝)

送院時身上有褥瘡

急症室醫生指,林林送院時面色灰白,四肢萎縮,關節僵硬,身上更出現褥瘡。他指褥瘡通常只出現在因年老或病而需長期臥床的人士身上。

為林林撰寫醫事報告的醫生指,林林長期營養不良,身體多處肌肉壞死,而因其腦部曾缺氧,林林腦部受損嚴重,難以復原。臨床心理學家在事發後曾往探望女童,並呼叫女童的名子,但覺女童沒作任何有意義的反應。護士亦指,女童沒有自理能力,智力亦已達到嚴重缺損的程度。

林林曾寫:爸爸媽媽我愛你

林林於2015年7月被送院,但在同年的2至4月,林林仍不時有返幼稚園。根據女童的幼稚園老師供詞,林林到校上課時,林林表現開朗,學習表現不錯,更在其中一份相信是情人節的習作上寫上過:「爸爸媽媽我愛你」。

治療3年未能下床及進食

林林在醫院治療快狀3年,現時仍難以落床,活動能力極低,日常生活全賴醫護人員照顧。林林未能用口進食,一直以胃管輸液。她的頭圍、體重及身高均大幅低於同齡女童,更出現腦癱、智力發展問題及四肢痙攣性癱瘓。

父仍有探望 母則甚少造訪

受虐兒童林林,現時十歲,於2015年7月被送往瑪嘉烈醫院,2016年6月轉至明愛醫院,她現時情況穩定,定期受腸胃科、骨科、耳鼻喉科等檢查。其父親於社會福利署職員陪同下,每月探訪林林一次,其母則甚少探訪。

林林的母親王榮汶,今(20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虐兒罪成,王與她的前夫凌耀忠,則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官指是次虐兒案可謂是同類案情中最壞的情況,林林餘生難能像正常人生活,即使判處虐兒罪最高刑期監禁十年亦不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