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前情侶主播章佳強李岸杰鬧官非 男指女結婚賤賣物業入稟興訴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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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持亞視財經節目的章佳強,入禀控告其曾任亞視新聞主播的前女友李岸杰,指聲稱快要結婚的李,在5月以低價放售二人共同購入的大埔富善樓單位,要求法庭下令該交易無效,並禁止李再在沒有取得他同意下就單位進行交易,同時亦要求李交出近3年內單位放租所得的租金。

章佳強曾主持亞視財經節目。(章佳強facebook圖片)

2010年記者會上結緣

原告人章佳強,被告人李岸杰。入稟狀透露,章與李於2010年於一記者會上認識,當時章在亞視任職記者,而李則仍就讀大學,二人很快便發展成情侶,並同居於李父所租的上環單位。李畢業後,亦加入亞視成為記者。

由於李父不再經濟支持李,李便叫章買樓供二人居住,二人便以224萬聯名購入粉嶺名都一單位。章指按揭貸款由他獨力償還。其後,二人再租住大埔滘翡翠花園的單位,粉嶺單位則放租。

曾分手又再復合

2014年,二人分手並放售粉嶺單位,但約3個月後二人再復合,並用買樓的收益,買了大埔富善樓價值200萬的單位。章稱自己供款較多,但單位由李持有,二人同意雙方各佔一半業權。

李岸杰曾在亞視當主播。(李岸杰facebook圖片)

女方快將結婚想急售物業

其後,二人再次分手,二人當時協議會售出富善樓單位並平分收益,但3月時李告知章自己快要結婚,故想儘快售出富善樓,章指李在兩人未有共識下,以遠低於市價的255萬售出物業。章現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告二人平分業權,李需交出富善樓放租的收益,並下令李賣出單位的合約為無效。

案件編號:HCA140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