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禁錮強姦網友案 事主稱遭強姦時 被迫扮想發生性行為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無業青年涉禁錮強姦女網友案續審,事主Y續講述禁錮及強姦經過,她稱遭被告用刀指嚇下強姦,更被要求在過程中扮作主動及想與他性交一樣,她自言「怕死」,惟有跟從。翌日被告家人發現事主,被告卻警告她不要亂來,她曾以口形向被告父求救,被告父想問詳情,卻遭被告即制止。後來被告家人均叫被告放走事主,被告卻對Y說:「反正都要走,不如做愛。」之後再把她強姦。

被告張子康(戴頭套者)否認強姦及非法禁錮等罪名。(資料圖片)

被告張子康(28歲)否認4項強姦、1項非禮、1項非法禁錮及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8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12月10日及14至17日期間,在屯門龍門居住所中,非禮及強姦女網友X(當時20歲)一次,及強姦女網友Y(當時26歲)3次。

被告強姦逼事主裝成想性交

事主Y下午作供講述案情時情緒激動,法庭並一度要休庭該他休息。她指遭被告禁錮在家後,被告一直以刀指嚇她,叫她脫去衣服,又命令她要做主動,要她躺於他身上,像她想與被告進行性行為。Y直言自己「怕死」,故依從被告。

她指被告又將她的雙腿打開,並將她強姦,被告並在沒有使用避孕套下射精。她完事後想洗澡,被告同意,但要她等候與他共浴。被告又叫了外賣,吃後便準備睡覺,他並要事主Y睡在他的手臂上。當時她一心只想如何生存及逃走。

曾做口形向被告父求救

翌日早上,事主Y聽到大廳傳出聲音,她猜是被告的爸爸,便搖醒被告稱她想上廁所。被告讓她離房時曾訓示她說:「我係佢個仔,我犯咗佢都會幫我。」並叫事主「唔好玩嘢」。

事主Y出了大廳,見到被告的父親,向他叫了聲「Uncle」,更做出一個很明顯口形說:「救命!」被告父即問:「咩事做咩事?」被告聽見即衝出大廳,並攔着父親阻其追問。

事主稱不敢刺激被告

當晚,Y稱再被強姦,被告站在Y的背後,不斷吻她,示意想再進行性行為。Y拒絕,被告便掩着她的口。Y指當時被被告「打到驚左」,很怕再刺激被告。被告便再次強姦她,當被告欲在其體內射精時,Y深怕自己會懷孕,並說:「如果因為啲咁嘅人有左,我諗我會過唔到自己嗰關。」事後要求洗澡。

被告:反正要走 不如做愛

事主Y指被告一直哄她,只要他安全她便會安全,又指如果警察一入門,他便會先殺Y再自殺。後被被告收到其母親的電話,指屋外很多人在找事主。事主Y稱她猜到她的母親會報警,因她平時會向母親交待行蹤。被告家人便叫被告儘快帶Y離開,指家裡已不再安全。

翌日下午,被告對Y說:「反正都要走,不如再做愛。」被告並用刀指嚇著她,她為想有命離開,最終再被被告強姦。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37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