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陳樂行佔領語文中心被處分 向校方投訴遭拒 求法庭覆核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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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初參與佔領校內語文中心的浸會大學中醫系學生陳樂行,遭校方紀律委員會處分,被罰停學8日。陳樂行就事件向校方上訴被拒,今(17日)向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校方駁回上訴的決定。

陳樂行早前指,若上訴不果,不排除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申請人陳樂行(下稱:陳),答辯人為香港浸會大學學生事務委員會。陳在入禀狀指,在被校方紀律委員會裁定違反紀律後,他向學生事務委員會提出上訴,但被告知遭大比數反對駁回。

指有證人口供未有披露

陳認為,紀律委員會在聆訊時曾看過16份相關文件,但當中只有8份有交予被控學生。另外,從3月舉行的聆訊會議記錄可見,校方傳召的證人中,至少有3名作供的證人,他們的證供均沒有向陳披露。陳認為,他不能知道或會影響他的證供和證據,是被剝奪知情權及提出糾正的權利。

認為辯護權利被剝奪

同時,陳亦指校方沒有向他清楚指出指控的細節,剝削他為自己辯護的權利。陳認為紀律委員會的做法有違程序公義,學生事務委員會則錯誤認為原審審訊公平,故要求法庭推翻學生事務處駁回他上訴的決定。

今年1月,一批浸大學生因不滿校方的普通話豁免試評分標準欠透明,曾到校內語文中心抗議逾8小時。當時校方下令前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和中醫系學生陳樂行即時停學,二人批評浸大未審先判。

案件編號:HCAL 167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