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歸女被扯到大廈後門姦劫 曾求以口交取代不果 巴籍男認罪候判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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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夜歸女凌晨回深水埗住所,在大廈外抽煙,卻遭南亞裔男子尾隨,並扯她到大廈後門性侵,女事主曾要求以口交求免被姦,惟最終仍遭施暴。警方事後拘捕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疑與案有關。該男子卻聲稱已無性交逾10年,惟警方卻在女事主內褲找到男子的精液。巴籍男今(5日)於高等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判刑。

巴基斯坦裔被告Shahid Imran-younas,36歲,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及一項盜竊罪。

為找頭飾再離家

巴基斯坦裔被告Shahid Imran-younas,36歲,承認一項強姦罪及一項盜竊罪。

控方案情指,去年9月15日凌晨3時,女事主的男友陪同她至深水埗住所附近,其男友便先行離去。事主獨自步行回單位後,發現跌了頭帶,便出門搜索。她在屋外拾回髮飾,並走到行人路吸煙。被告卻走近事主,並盯著她抽煙,事主以為被告想取煙,並未有理會。

曾提出以口交代替被姦

當事主卻開大樓鐵閘時,她發現被告跟著她並即大叫,但仍遭被告扯到大廈保安位樓梯,並被帶到後門附近,之後被告開始親吻她。事主嘗試掙扎,又嘗試從後門逃走但不果。

被告又取去其手機,並意圖性侵犯她,事主怕被告會動武,不敢反抗,並提出為他口交,希望對方不會強姦自己,事主最後亦有為被告口交達2分鐘,但被告仍進一步侵犯,事主曾大叫及扭動身體,最終也遭強姦。

被告事後為女事主抺汗

被告強姦女事主後繼續自瀆,又替事主抺汗、穿鞋及整理頭髮。他又取了事主的煙盒和筆,叫事主寫下電話地址。事主怕他不肯放走自己,只好照做,回家後即報警及告知男友。

被告自稱逾10年無性交

警方接報後,在案發地點樓梯發現被告掌印,根據其指紋鎖定被告身份。案發後兩天將被告拘捕,並在被告褲袋起回事主的手機。被告警誡下聲稱案發當天整天在家,從沒踏出家門,又指上一次性交是10至15年前。

惟警方調查後發現,女事主的肛門外側,及她案發日所穿的內褲,均留有被告的精液。X在認人手續中未能認出被告。而被告最後認強姦及偷走事主的手機。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曾有藏毒及爆竊等案底,案發前5月才剛刑滿出獄。

法官把案押後以待事主的創傷報告,下月22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15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