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剷上行人路撞死女模特兒 肇事車長被判囚20月停牌5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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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司機開車後即嘔吐大作兩次仍繼續駕車,結果開車不久便剷上行人路,更把一名曾任模特兒的年輕女途人撞死。司機早前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明知身體不適,未能有效控制車輛仍繼續駕車,更禍及他人生命,給死者家人帶來悲痛,影響別人一生,認為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1年8月,停牌5年。

被告梁衞剛被判入獄20月及停牌5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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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衞剛,42歲,被控於2016年9月29日清晨,在彌敦道駛至海防道交界時,撞倒26歲女途人林寶寶。被告過往有6項刑事紀錄,包括盜竊、藏毒、販毒等,最重曾被判入獄27月,他過往亦有一項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的交通紀錄。

開車不久已嘔吐兩次

案情指,意外發生於當日清晨6時許,被告駕駛1A巴士從尖沙嘴出發,終站為秀茂坪,行車紀錄儀拍到被告在開車初段約2至3分鐘內,曾嘔吐兩次,之後他繼續駕車,在駛至海防道交界時剷上行人路,女事主被捲入車底,身體多處骨折,送院後死亡。被告意外後亦昏倒。

被告疑因食物敏感而嘔吐

被告事後稱當天早上曾吃麥當勞的芝士包,疑因敏感而導致嘔吐。惟法官認為被告明知身體不適,仍繼續駕駛,是罔顧道路使用者安全,其駕駛態度亦遠遜一個合格和謹慎的駕駛者。法官又指,幸而意外發生於清晨,亦有欄桿等障礙物阻擋,否則可能造成更嚴重後果,但也考慮到被告非特意超速或鹵莽駕駛,只因身體不適而釀成意外,被告在意外後也出現情緒低落、失眠,並須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相信他以後亦難回原有工作崗位;故判被告入獄20個月、停牌5年。

案件編號:DCCC 47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