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售貨員約貨車司機見面 聲稱車上被姦 陪審團裁被告脫罪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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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售貨員聲稱為偷錄一名貨車司機數落女友的說話,相約與司機見面,惟司機駛貨車往接她後,售貨員聲稱在車上被強姦,司機否認指控,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聆訊,陪審團今早(4日)退庭商議,但僅兩個多小時便裁定被告強姦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被告羅森森否認一項強姦罪。(許家希攝)

被告送貨認識女事主

被告羅森森(22歲)被控在去年5月31日於荃灣象山邨一貨車上強姦X。

女事主作供時指,被告去年送貨到她工作的地點後,便問她拿取電話,並向她展開追求,她亦曾應約與被告外出食飯。惟女事主稱,與被告相處時,聽到被告不斷數落女友,覺得他「為人好衰」,故打算相約被告外出,並偷錄他數落女友的壞話,並以Instagram告知其女友。

女事主稱上車即被摸胸

女事主承認事發當日是他相約被告見面,上了他的貨車。期間被告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其後更將陽具插入她下體。女事主指因害怕被被告打,故不敢呼叫。

案件編號:HCCC8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