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導師兩小時暴力處罰男童 聲稱愛之深 官斥無為人師態度囚8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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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女導師不滿一名10歲男童欠交功課,遂在兩小時內用多招「處罰」男童,包括膠棒打腦、扯耳珠、清潔劑噴臉等,更聲言:「我係黐線嘅。」最後被裁定一項虐兒罪成。辯方律師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求情時指,導師因「愛之深 責之切」而以身試法。惟裁判官反斥她沒有為人師表的應有態度,遂判囚8個月。

女被告周見盈虐兒罪成被判入獄8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周見盈,33歲,被控於去年5月2日在長沙灣一學校內,故意虐待或襲擊一名10歲男童。

聲稱心存僥倖才未認罪

辯方求情稱承認被告因心存僥倖,加上擔心遭朋友離棄而否認控罪。惟她在還押期間已反思,並向事主致歉。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被告的其他學生和學生家長撰寫的信件。他們均稱讚被告是有愛心的好老師。而被告親撰的求情信,稱將不會重投教育界。

稱太著緊男童而犯案

辯方續指,案發時男童將面對升中呈分試,而被告收到男童父親來電,指男童欠交功讀及不懂默書,被告因此大怒,用錯誤和愚蠢的方法教訓男童。辯方又指被告可不聞不問,卻因太著緊而犯案,是「愛之深,責之切」。

官指被告利用男童膽小怕事

惟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不但違反誠信,破壞男童家長對她的信任,其做法亦對男童沒有益處。同時,被告利用男童年紀小和怕事的心態,警告男童勿把事件告知父母。

裁判官續指,報告顯示被告心存僥倖,因擔心失去工作而曾不承認犯案。裁判官指為人師表不應有此態度,不認為被告有悔意。惟裁判官考慮被告非持續犯案,而酙量減刑。

被告用多招襲擊男童

根據早前審訊的證供,被告以多招襲擊男童,包括把男童的頭撞到桌上5至6次,以及用「滴露」清潔劑噴男童頭部。被告又以髒毛巾抺事主的頭,和用膝蓋撞向事主背部。

被告又在其他同學面前,表示男童是「示範品」,警告「邊個唔乖就係咁嘅下場。」男童之後向母親哭訴,事件報警。

案件編號:WKCC 198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