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警務處鑑證科高級攝影員 涉用假價單購買34萬貨品服務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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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0日)落案起訴一名警務處高級特別攝影員,控告他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向兩間公司採購總值逾34萬元的貨品及服務。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並於星期五(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10日)落案起訴一名警務處高級特別攝影員,控告他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向兩間公司採購總值逾三十四萬元的貨品及服務。(資料圖片)

54歲被告張劍峯被控8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9月10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間,使用虛假文書,即使用9份以3間公司名義發出的報價單,意圖誘使其2名上司接受該9份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9份文書為真文書,從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以致對有關上司或其他人不利。

被告於案發時為警務處鑑證科攝影課高級特別攝影員,他的其中一項職責是根據政府物料供應,以及採購規例為該攝影課採購貨品及服務。按照有關規例,被告應就價值不超過5萬元的採購,邀請多於一名供應商提供報價。惟被告基於上述涉嫌虛假報價單向另外兩間公司購入總值逾三十四萬元的貨品及服務;廉署經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